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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机动车排放监管能力明显提升
8月9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我市加大力度,严格对机动车开展全天候、全方位的排放监控,严格对超标排放车辆实施环境监管,严控车辆尾气污染。
路检路查工作持续平稳进行。按照“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公安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模式,建立健全机动车排放违法联合处罚机制,持续化、常态化开展路检路查工作。经统计,今年1-7月,依托我市四个重柴车检测卡口,路检路查工作共出动6600人次,检查柴油车22658辆次,处理1459辆次,其中劝返310辆次,处罚1149辆次。
遥感监测网络充分发挥作用。我市先后投资采购了10套固定垂直遥感监测设备和2辆遥感监测车。目前,遥感监测设备均已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经统计,今年1-7月份,固定遥感监测设备共监测车辆187万余辆,移动遥感监测车监测车辆32万余辆。通过遥感监测,实时向市机动车污染监管平台上传遥测筛查出的超标车辆信息,初步实现了对超标排放车辆全天候、立体式的监控。
严格机动车环检机构管理。今年,市生态环境局累计组织对14家机动车环检机构开展了17次抽查行动,其中市生态环境局单独抽查机构5家,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抽查11家。对于发现问题的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对问题严重的2家机构,责令其停业整顿。目前,相关站点整改已全部按时完成。通过一系列严查行动,严厉禁止和防范机动车环检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新标准全面实施。国家制定的《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285-2018)和《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18)5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新标准要求,我市各环检机构迅速增加和更新硬件设备,并做好新设备的计量检定和计量认证的扩项工作,保障了标准的顺利实施。
目前,我市已实现了对超标排放车辆“有查处、有治理”的有效控制,机动车排放监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