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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2月21日检查发现问题45个

2019年02月23日 来源: 《廊坊日报》 作者: 通讯员 卢艳丽 字体:  

2月21日,我市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市级10个交叉执法组共出动执法人员107人次,检查企业53家(点位),发现问题21个(其中拟立案处罚问题7个)。按问题类型分类:道路扬尘问题1个,建筑施工扬尘问题1个,批建不符问题2个,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1个,危废间未落实双人双锁问题1个,未批先建问题2个,物料扬尘管控不到位问题1个,其他环境问题12个。按照区域分类:三河市、文安县、永清县各发现问题3个,安次区,霸州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固安县、香河县各发现问题2个,廊坊开发区、大城县各发现问题1个。针对检查发现的环境管理问题,各执法组已服务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对涉及环境违法问题已依法立案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

2月21日,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廊坊开发区环保局开展自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53人次,检查企业185家,工地4家,其中发现问题24个(拟立案处罚问题2个,行政拘留问题1个)。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廊坊开发区环保局自查发现问题情况如下:

三河市:发现问题2个,齐心庄镇小刑庄村露天焚烧荒草,已联合当地镇政府立即扑灭;检查企业22家,发现建筑施工料堆未苫盖问题1个,已移交所属街道办进行苫盖。其他21家企业均已按“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大厂回族自治县:发现问题1个,料堆未苫盖,无扬尘防护措施问题1个,已经移交当地政府进行处理。检查企业9家,9家企业均已按“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香河县:发现问题2个,无名料堆问题1个,已移交当地政府进行处理;着火点问题1个,已移交当地政府进行处理。检查企业18家,18家企业均已按“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广阳区:发现问题4个,检查企业24家,检测口未密闭问题1个,已服务指导企业立行立改;危废间未落实双人双锁,危废间与一般杂物混放,危废间年后进出台账未填写问题1个,已服务指导企业立行立改;批建不符问题1个,已移交生态环境部门立案处罚;废料遮盖不严问题1个,已服务指导企业立行立改。其他20家企业均已按“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安次区:发现问题2个,大面积裸土未苫盖问题1个,已移交当地政府处理;市政施工无喷淋抑尘设施问题1个,已移交当地政府处理。检查企业14家,14家企业均已按“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廊坊开发区:检查企业5家,工地4家,二级响应期间土方施工问题1个,已责令停工,其余5家企业,3个工地均已落实应急响应。

永清县:发现问题2个,土堆苫盖不严问题1个,已移交当地政府处理。检查企业12家,发现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公示牌不规范问题1个,已服务指导企业立行立改。其他11家企业均已按“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固安县:发现问题2个,秸秆露天焚烧问题1个,已经移交当地政府处理。检查企业29家,发现未批先建问题1个,移交生态环境部门立案处罚,其他28家均已按“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霸州市:发现问题3个,土堆未完全苫盖问题1个, 已移交当地政府处理。检查企业16家。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问题1个,公安机关对该负责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散乱污”企业问题1个,已两断三清,其余14家均已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文安县:发现问题3个,检查企业20家,罩尺寸较小,收集效果差问题3个,已服务指导企业立行立改。其他17家企业均已按“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大城县:发现问题2个,检查企业16家,检测孔未密闭问题1个,已服务指导企业立行立改;石料苫盖不完全问题1个,已服务指导企业立行立改。其他14家企业均已按“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未发现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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