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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2月19日检查发现问题37个
2月19日,我市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市级10个交叉执法组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检查企业37家(点位),发现问题19个(其中拟立案处罚问题8个)。按问题类型分类:道路扬尘问题1个,物料扬尘管控不到位问题2个,无环保手续问题1个,批建不符问题1个,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1个,未批先建问题1个,其他环境问题12个。按照区域分类:三河市、文安县各发现问题3个,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城县、固安县、香河县各发现问题2个,永清县、霸州市、安次区、广阳区、廊坊开发区各发现问题1个。针对检查发现的环境管理问题,各执法组已服务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对涉及环境违法问题已依法立案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
2月19日,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廊坊开发区环保局开展自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1人次,检查企业194家,工地6家,其中发现问题18个(其中拟立案处罚问题1个)。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廊坊开发区环保局自查发现问题情况如下:
三河市:检查企业22家,22家企业均已按“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检查中发现问题2个,其中:1、三河市第五小学院内施工渣土未苫盖,已移交当地政府进行处理;2、河北燕达医院院内焚烧荒草,已联合当地镇政府立即扑灭。
大厂回族自治县:检查企业12家,发现问题1个,检测口未密闭问题1个,已服务指导企业立行立改。其余11家企业均已按“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香河县:检查企业19家,发现问题1个,检测口未密闭问题1个,已服务指导企业立行立改;18家企业均已按“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检查中发现着火点问题1个,已移交当地政府进行处理。
广阳区:检查企业21家,发现问题3个。土方作业未配备喷淋设施问题1个,已服务指导施工队立行立改;检测口未密闭、未设立废气排放口标识问题1个,已服务指导企业立行立改;通风管道脱落问题1个,已服务指导企业立行立改。其他18家企业均已按“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安次区:检查企业17家,发现问题1个。检测口未密闭问题1个,已服务指导企业立行立改,其他16家企业均已按“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廊坊开发区:检查企业7家、工地6家,发现问题1个,工地内裸土苫盖不全问题1个,剩余企业及工地均已落实应急响应。
永清县:检查企业15家,15家企业均已按“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同时发现永清县三圣口乡吴家场二村着火点问题1个,现场已扑灭火点,土堆苫盖不严问题1个,已移交当地政府处理。
固安县:检查企业29家,发现问题2个,车间未封闭问题1个,服务指导企业立行立改,喷漆车间应急期间未落实应急响应问题1个,已立案查封了喷漆车间,拟立案处罚。
霸州市:检查企业13家,13家企业均已落实重污染天气二级预警应急响应措施。同时,检查中发现土堆未完全苫盖1处,已移交当地政府处理。
文安县:检查企业21家,发现问题1个,集气罩设置较高废气回收不完全问题1个,已服务指导企业立行立改。其他20家企业均已按“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大城县:检查企业18家,发现问题1个。检测口破损问题1个,已服务指导企业立行立改;其他17家企业均已按“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检查发现垃圾杂草焚烧问题1个,已移交当地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