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
市民政局牵头安排春节主城区禁烧祭祀用品工作
春节即将到来,为净化城市大气环境,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根据市政府要求,由市民政局牵头,依据相关法规,市直多部门联合出台了《2019年春节期间禁止焚烧祭祀用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严防严控严罚在主城区禁烧区域内各类祭祀物品焚烧行为,为广大市民营造洁净的春节环境。
按照《方案》要求,春节期间,我市主城区禁止生产、运输、销售纸钱、纸扎、锡箔、冥钞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禁止在城区公共场所焚烧纸钱、纸扎、锡箔、冥钞等祭祀用品。禁烧范围:北至北凤道外1公里,西至西昌路外100米,南至南龙道外100米,东至东安路外100米以内区域及廊坊开发区辖区范围。
禁烧期间,各相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执法组,在主城区范围内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局配合,对主城区取得营业执照的殡葬祭祀用品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超范围经营纸钱、纸扎、锡箔、冥钞及其它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行为,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时间安排:春节到来前10天,对各经营场所送达提前告知单;2月1日—3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民政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局配合,对各类门店、市场擅自经营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依照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进行查处。时间安排:春节到来前10天,对各经营场所送达、张贴提前告知单;春节到来前5天,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由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对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摆设摊点经营锡箔、冥钞、纸钱等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行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按照《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予以处罚。时间安排:春节到来前5天开始,每天进行检查。
由市综合执法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配合,对市主城区道路两侧、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露天焚烧祭祀用品和门店、摊贩夜间售卖烧纸的行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进行劝导和管理。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拒不服从工作人员劝导的,依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间安排:春节到来前4天,成立2个巡查小组,每天对禁烧区进行巡查。
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加强对印刷企业的监管,在春节期间开展专项检查,发现有印制冥币、纸钱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依据国务院《印刷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印刷业经营者进行处罚。
由市环卫局负责,在春节到来前5天至后2天,在市区禁烧区域的外围设立祭祀用品焚烧点,摆放焚烧炉。
由市交通局负责,对非法营运烧纸、冥纸、冥币、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给予处罚;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违法运输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会同民政部门进行查处。
禁烧期间,广阳区政府、安次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将成立联合巡查队,春节到来前5天开始,每天对禁烧区内各主要路口、小区和容易出现烧纸现象的地点安排专人进行盯防,劝阻烧纸行为;市大气办、市民政局组成督导组,对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和有关部门的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随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