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民生
我市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
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节日期间供京津和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全市农业系统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查生产经营企业2676家次,查处问题4次,办结案金额6.31万元。
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根据节日期间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产品生产特点,结合日常监管、检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监管、检测、执法人员及行业从业者开展隐患排查,针对问题及时整治。
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以农药、兽药、肥料、饲料为重点,对农产品主产区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可疑产品进行监督抽检。重点打击制售禁止生产的农药兽药和添加隐性成分的违法行为,落实各项管理规定,积极推进农药经营许可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范经营行为。
加强农产品产地管理。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一园两场”示范区、种养大户及畜禽定点屠宰企业为重点,明确监管责任,加强巡查、检查,督促其建立健全生产记录,自觉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产品自检、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加大例行抽检和监督抽检力度,规范生产行为。切实发挥县级检测机构作用,开展定量检测,重点加强对环京津县域产地农产品检测力度。
强化特供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加大对特供农产品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对特供农产品定点屠宰企业实行驻点监管,督促特供农产品屠宰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对特供农产品实行批批检测,对检查、检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制定节日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具体责任单位、人员,做好处置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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