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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通报11月份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全省第五名PM2.5浓度排全省第四名

2018年12月29日 来源: 《廊坊日报》 作者: 本报讯(通讯员 卢艳丽) 字体:  

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了2018年11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2018年11月,廊坊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7.45,同比上升幅度为45.2%;PM2.5浓度为8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5.8%。全省11个设区市,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从小到大(好到差)的排名,廊坊排第5名;按PM2.5浓度由低到高(好到差)排名,廊坊排第4名。

全省168个县(市、区)(其中廊坊开发区数据含在广阳区数据之内)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从小到大(好到差)排名,我市各县(市、区)分别为:大厂回族自治县第37名、文安县第40名、三河市第42名、香河县第50名、安次区第60名、广阳区第65名、固安县第67名、永清县第68名、大城县第72名、霸州市第87名。

全省168个县(市、区)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幅度由大到小的顺序排名,我市安次区(上升 56.16%)、香河县(上升 42.97%)、三河市(上升 42.89%)、广阳区(上升 42.78%)、永清县(上升 41.65%)、固安县(上升 40.93%)6个县(市、区)进入后20名。

全省168个县(市、区)按PM2.5平均浓度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我市各县(市、区)均未列入前20名和后20名;按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幅度由大到小的顺序排名,我市香河县(上升 68%)、安次区(上升 67.31%)、大厂回族自治县(上升54.9%)、固安县(上升 54.55%)、广阳区(上升 53.85%)5个县(区)进入后20名。

按传输通道城市和非传输通道城市区分所属县(市、区)空气质量排名包括我省8个传输通道城市(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沧州、衡水、廊坊、唐山)所属134个县(市、区)空气质量排名如下:

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名,我市大厂回族自治县(6.9)、文安县(7.02)、三河市(7.03)进入全省前10名。

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幅度由大到小的顺序排名,我市安次区(上升 56.16%)、香河县(上升 42.97%)、三河市(上升 42.89%)、广阳区(上升 42.78%)、永清县(上升 41.65%)、固安县(上升 40.93%)6个县(市、区)进入全省后10名。

按PM2.5平均浓度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我市三河市(71)、大厂回族自治县(79)、大城县(79)3个县(市)进入全省前10名。

按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幅度由大到小的顺序排名,我市香河县(上升 68%)、安次区(上升 67.31%)、大厂回族自治县(上升 54.9%)3个县(区)进入全省后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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