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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8-2019年秋冬季第二轮大气环境执法检查重点案件通报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11月16日至25日,河北省2018-2019年秋冬季第二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执法组在我市现场检查,共通报7个重点案件。
11月16日,发现2个问题:安次区御龙河改造工程施工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现已整改完成;广阳区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
11月18日,三河市龙源水业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过期,企业违法运行,无证排污,已省级立案处罚;厂区东侧正在新建一座5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设施,未批先建,已省级立案处罚。
11月19日,大厂回族自治县紫涵园小区五标段工程施工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
11月21日,香河县理想嘉业小区项目施工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
11月24日,永清县河北华兴玻璃有限公司物料扬尘管控不到位。
11月25日,霸州市苏中建设承建海悦大酒店项目施工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
以上环境违法行为除省级立案处罚外,其它已移交当地政府或环保部门查处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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