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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把抓治污与抓发展形成一股劲

市政府出台推进重点行业和锅炉 超低排放改造支持政策

 

2018年11月06日 来源: 《廊坊日报》 作者: 记者 陈正 吕新颖 字体:  

近日,市政府印发《廊坊市推进重点行业和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十条支持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推进重点行业和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十条支持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全面推进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和锅炉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燃煤电厂污染物深度治理。

《措施》要求,要严格落实“畅通审批绿色通道”制度,持续深化“双创双服”活动,进一步提质提速,简化审批手续,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锅炉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和燃煤电厂污染物深度治理项目;要落实环保设备投资抵免税政策,对开展大气污染物深度减排的燃煤电厂,进行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水泥、玻璃等企业和锅炉减排改造项目,严格落实财政部等5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实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要实行环境保护税减免,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验收稳定运行的钢铁、水泥、玻璃等企业和锅炉减排改造项目,完成大气污染物深度减排并通过验收稳定运行的燃煤电厂,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要指导对标升级改造,严格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锅炉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和燃煤电厂污染物深度减排治理项目环评审批,严格执行河北省关于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和锅炉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燃煤电厂深度减排地方标准。开展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环境督查执法与服务双推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指导企事业单位升级改造污染防治设施,加强精细化管理,推动生产绿色化、清洁化;要优先开展排污权交易。尽快启动排污权二级市场交易,对开展大气污染物深度减排的燃煤电厂和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水泥、玻璃等企业、锅炉减排改造项目,形成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量,优先进行排污权交易,实现早减排、早受益,大减排、大受益;推进排污权抵押贷款;要推荐纳入先进技术目录;实施差别化电价政策;要实行错峰生产差异化管理,按照省要求对通过验收并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钢铁、水泥、玻璃等企业和锅炉,以及完成深度治理并通过验收的燃煤电厂,实施绿色环保调度,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适当减少或免于采暖季错峰生产;要支持参与绿色单位评选,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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