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草案征集意见

《关于吸引更多京津科技成果到廊坊转化孵化整改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8年09月21日 来源: 市科技局 作者: 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吸引更多京津科技成果到河北转化孵化整改工作方案(2018-2020年)》,聚焦完善提升承接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孵化的承载能力,构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加快形成“京津研发、廊坊孵化转化产业化”的新模式,廊坊市科技局起草了《关于吸引更多京津科技成果到廊坊转化孵化整改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自2018年9月21日起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希望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意见和建议请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于10月8日前反馈至廊坊市科技局。

电子邮件:2050174@163.com

邮寄地址:廊坊市新华路华园里1号

联系电话:0316-5212191

 

 

关于吸引更多京津科技成果到廊坊转化孵化整改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

(征求意见稿)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吸引更多京津科技成果到河北转化孵化整改工作方案(2018-2020年)》要求,聚焦完善提升承接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孵化的承载能力,构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加快形成“京津研发、廊坊孵化转化产业化”的新模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吸引更多京津科技成果到河北转化孵化”的重要指示,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廊坊提出的新要求,围绕破解在“吸引更多京津科技成果到河北转化孵化”方面,存在“承接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孵化的配套能力仍然偏弱”问题,聚焦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中心的协同创新战略定位,以吸引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孵化为主线,以打造3个战略高地、建设2个示范园区、提升京津科技成果到廊坊转化孵化比例到1%为重点,以优化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与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为支撑,大力培育“京津研发、廊坊孵化转化产业化”新模式,为建设新时代创新型廊坊,推动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问题导向、明确定位。围绕破解配套能力仍然偏弱问题,瞄准项目、主体、人才、平台、金融、公共服务、体制改革等,着力明确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基本承接方向,着力突破科技成果转化的深层次障碍,着力提升系统配套服务和成果转化孵化能力,借力京津科研成果优势,带动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

2.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打造“有效”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采用市场化模式,吸引聚集各类创新要素资源,完善配套产业体系和服务体系,加速科学技术渗透扩散与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建设“有为”政府,更好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方面职能,优化京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生态环境。

3.市级支持、县(市、区)主体。市级层面发挥规划引导、统筹支持、督促落实作用,集成科技政策与创新资源,集中投入、精准发力,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资金效益最大化。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发挥主体作用,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政策举措,完善服务体系,促进京津重大科技成果落地实施。

4.有机衔接、协同共建。对接北京科技创新中心、天津产业创新中心定位,完善“京津研发、廊坊孵化转化产业化”的创新模式,强化与京津创新创业资源的互联互通与共建共享,探索具有廊坊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路径,打造京津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共同体。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3个成果转化战略高地取得重要突破,打造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孵化示范园区2个,建设省级以上技术转移机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16家,全市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75项,力争京津技术输出成交额中廊坊占比达到1%,初步形成“京津研发、廊坊孵化转化产业化”的格局,带动全市技术合同交易总额达到40亿元,上下联动、横向协同、运行顺畅的技术转移体系基本建成。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成果转化项目。

1.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按照“精心筛选、靶向突破”的思路,在大数据、新型显示、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领域,选择一批创新水平高、行业带动力强、能够形成经济增长点的京津尖端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我市重大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给予集中支持。市级每年重点抓好3-5项、带动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每年各抓好2项,到2020年全市合力抓好75项,努力转化一批新成果、催生一批新企业、壮大一批新产业。

2.联合争取国家和省项目支持。围绕产业转型、结构调整、生态治理、科技惠民等,与京津开展联合攻关和示范应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转化推广一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

3.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瞄准廊坊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以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为纽带,鼓励我市优势企业联合京津企业、行业协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投资机构等,共同组建一批产学研深度融合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到2020年,市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超过40个。对接首都创新大联盟,提升京津廊跨区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发展水平,探索联盟运行的有效机制与模式,支持以技术交叉许可、建立专利池等方式促进技术转移扩散,以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专业化服务平台,孵化和转化重大成果。

(二)做强成果转化主体。

1.强化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地位。挖掘企业技术需求,对接京津两市科技成果库、科技奖励库,开展技术成熟度评价,分领域编制和发布适宜转化的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建设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推送工作平台,促进线上线下技术转移转化。依托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市场,开展精准筛选科技成果、精准识别企业需求、精准组织对接活动、精准提供持续支持等“四个精准”系列科技成果推送活动,全市每年组织科技成果供需对接等活动,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支持军民两用技术联合攻关,促进军民技术优势双向转移转化应用。

2.发挥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作用。组织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梳理京津科技成果资源,为评价技术成熟度、筛选科技成果、编制成果目录提供智力支撑。鼓励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设立专业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对京津应用技术研究成果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开展检索、分析、交易和市场推广。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多种形式,实现科技成果市场价值。

3.加快落实优惠政策。面向京津大力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落实《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资质认定实施细则》,对跨区域整体搬迁企业开展专项服务行动。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企业研发费用75%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符合条件的“四技”合同减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参与和推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扩大科技创新券资金规模、服务功能和机构数量,重点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团队开放共享全市创新平台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技术服务提供机构扩大到京津冀范围。到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9100家。

(三)打造成果转化高地。

1.明确各县(市、区)基本承接方向。三河市重点在电子商务、航空航天等领域承接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大厂县重点在数字创意和影视传媒等领域承接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孵化;香河县重点在智能制造等领域承接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广阳区重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承接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安次区重点在新材料、航空航天等领域承接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孵化;永清县重点在电子商务、现代农业等领域承接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固安县重点发展新型显示、航空航天等领域承接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孵化;霸州市重点在智能制造、休闲食品等领域承接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孵化;文安县重点在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领域承接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大城县重点在节能材料等领域承接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廊坊开发区重点在大数据和智能制造等领域承接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孵化。

2.深入推进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持续落实《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重点改革试点方案》和《廊坊市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开展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新型孵化器税收优惠等重点改革试点任务,统筹推进改革任务落地,优化成果转化环境,确保试验区改革任务如期全部完成。

3.加快落实廊坊市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重点任务。落实《廊坊市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研究制定出台《廊坊市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任务落实方案(2018-2020年)》。密切与北京中关村、天津滨海新区等对接协作,积极引进京津和国内外创新资源,着力打造成果转化重大战略平台。搭建示范区科技成果推广系统与综合服务平台,市级设立专项经费予以重点支持。加快建设区域性技术市场和技术转移、技术评估、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科技服务机构,不断完善示范区科技服务体系,指导永清高新区、固安高新区、霸州经开区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到2020年,实现各类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在示范区全覆盖。

4.着力推动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建设。推动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建设。推动京廊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和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发展高端蔬菜、有机林果、精致养殖等六大优势特色产业。建设20个京津冀农业协同创新平台,培育50个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壮大6个农业创新型产业集群。

5.支持打造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孵化示范园区。统筹成果、人才、资本、平台、服务等创新资源,依托省级以上高新区、经开区、农业科技园区等,采取一区多园、总部—孵化基地、整体托管、创新链合作等模式,与京津共建河北京南•固安高新区、北京亦庄•永清高新区等2个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孵化示范园区,纳入“2+4+46”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重点平台布局,在跨区域技术转移、人才引进、科技金融、财税支持等方面探索形成一批新的机制与模式,推动一批符合产业转型发展需求的京津科技成果在园区转化应用。

(四)完善技术转移体系。

1. 完善提升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建设。加速高水平科研成果和尖端技术与市场有效对接,尽快形成产业优势,探索破解实现技术突破、产品制造、市场模式、产业发展“一条龙”转化的瓶颈,成为全市技术转移体系的核心载体,吸引更多的京津及国外科技创新成果在廊坊转化孵化产业化。与此同时,深化与中国技术交易所、中国国际技术转移中心、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北京技术市场服务平台、天津北方技术交易市场等对接合作,以“互联网+技术交易”为核心,建设一批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区域性、行业性常设技术交易市场,打造连通京津、覆盖全市的技术交易服务网络。此外,健全创新成果的发现、跟踪、筛选和定价机制,全面贯彻《技术转移服务规范》,促进技术交易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加速重大科技成果转移扩散。到2020年,打造1个常设技术交易市场。

2. 建立一批技术转移机构。重点在京津周边布局建设一批市级技术转移机构,发挥京津冀技术转移协同创新联盟作用,吸引京津技术转移机构在廊坊设立分支机构,打造跨区域技术转移服务支撑体系,积极争创国家和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落实技术转移和登记机构扶持政策,对新认定市级以上技术转移、技术交易机构,最高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培育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强化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孵化中的服务职能,支持与京津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等合作共建一批检验检测、科技咨询、专利代理、技术评估、科技金融、法律服务等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和中介机构。围绕构建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借力京津品牌输出,在新能源、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等领域,加快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和孵化器,为成果转化孵化提供开源软硬件、工业设计、快速成型、芯片流片、工程化验证等支持,提高综合配套服务能力和水平,对绩效显著的众创空间和孵化器给予奖励性后补助。到2020年,基本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孵化一站式公共服务全覆盖。

(五)促进科技金融融合。

1.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充分发挥市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杠杆作用,争取省级科技创业投资和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在廊坊市设立子基金,共促创新成果转移转化。重点发挥“国投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作用,支持一批京津科技成果到廊坊转化孵化。加快吸引集聚一批京津知名创业投资机构、天使投资机构到廊坊发展,开展项目路演、资本对接等交流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允许按其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2.畅通间接融资渠道。加快发展科技支行,省级高新区等创新高地探索布局建设科技银行。建立健全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制度,修订廊坊市科技金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扩大支持范围,做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放大倍数,提高使用效益。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争取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内部投贷联动和外部投贷联动,重点支持京津科技成果在廊坊落地转化。

3.发展新型金融工具。积极发展科技保险、融资租赁、科技小额贷款等新型金融业态。引进和培育科技保险机构,提供专利融资保险、专利侵权责任保险、产品研发责任保险、新产品试用保险等符合科技成果转化需求的保险品种。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券、集合票据和集合信托等方式进行融资。

(六)培养技术转移人才。

1.加强技术经理人培养。依托有条件的地方和机构,与京津联合建设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开设评估评价等成果转化实务培训课程,开展技术经理人培训,造就一支专业化高素质技术经理人队伍和一批技术转移职业机构。充分发挥各类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作用,加快培养技术转移领军人才,畅通职业发展通道,纳入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计划。鼓励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技术转移服务。到2020年,力争建成1家省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

2.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大力推进科技英才“双百双千”工程,重点面向京津,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引进一批高层次产业创新创业团队、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英才,新建一批院士工作站。健全科技人员服务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大力推进创新方法应用,培养企业创新人才。开展院士廊坊行等科技人才交流活动。到2020年,支持引进18个高层次产业创新创业团队和120名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英才,建设院士工作站40家。

(七)推进改革政策落地。

1.加大科技改革政策落实力度。加强对国家和省已出台科技创新政策的梳理,重点就落实《河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河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2016-2020年)》《河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推进科技体制改革若干举措》等,继续完善可操作的具体措施,开展政策培训和督查督导,促进落地落实。

2.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落实《河北省专利条例》,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加强河北省(廊坊)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打造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大力开展企业专利导航分析与重大经济事项知识产权评议,培育一批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建设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提升专利运用能力和成果转移转化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廊坊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由市科技局牵头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协调机制,适时召开会议,协调落实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组织与联动配合,围绕落实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制,共同推进更多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孵化。

(二)强化督导考核。加大对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孵化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及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督导力度,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将吸纳京津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率作为考核“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率”指标的重要内容,纳入各县(市、区)年度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成果科),带动全市形成引进转化京津科技成果的新成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我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孵化政策,加强对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典型案例、典型模式、典型经验的总结和宣传,弘扬科学精神和创新创业文化,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转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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