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
廊坊市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推动林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建设率先突破,特制定出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林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二五”期间,我市林业建设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遵循生态文明建设规律,准确把握市情、林情,将造林、管林、护林、兴林协同推进,深化林业改革创新,多措并举促进了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工作,发动全市人民掀起了一次又一次造林绿化高潮,造林绿化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市森林生态体系、森林产业体系和森林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成。
(一)初步建成了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
1、森林资源迅猛增加
“十二五”期间,全市依托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防沙治沙、世行贷款造林等国家重点工程,组织实施了“六个一”造林工程、“一十百千万”造林工程、“两年攻坚战 造林一百万”工程暨植树集中行动等一系列大规模造林绿化活动,在全市迅速掀起了新一轮造林绿化热潮,全市森林、林木资源明显增长。2015年底,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了26.68%,比“十一五”末的2010年增加了近10个百分点。特别是201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争创国家森林城市的奋斗目标,全力实施了“两年攻坚战 造林一百万”工程,仅两年时间就完成造林117.52万亩。通过大规模的植树扩绿,乔、灌、花、草相搭配,构建了以绿色通道为框架、以农田林网为脉络,以速丰林建设为基地,以城镇村屯绿化为亮点的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全市风沙危害得到根本遏制,农田得到有效保护,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实现了绿化美化、景色交融。
2、廊道绿化初步全覆盖
我市全部县(市、区)都与京津水土相连、道路相通。全市以环京津边界绿化为牵引,全面建成与京津无差别绿廊、绿道网。在道路绿化上,对京秦、京九等7条铁路,京哈、京台等7条高速,102、106、112等5条国道,廊泊线等19条省道实现全部绿化;在绿化标准上,高速、铁路、国道和主要河道每侧不低于100米,省道不低于50米范围内,高标准建设生态带、景观带、经济带,县级以下道路、河渠实施综合绿化,折合绿化面积19.45万亩,初步实现了所有道路河渠绿化的全覆盖。
着眼改善城镇生态环境、提升人居质量,在主城区、县(市)城区、38个园区(开发区)和乡镇所在地,加快建设环城(镇)林、郊野公园。在每个县打造一条20公里以上,有厚度、有层次、有色调变化、有重要节点,高质量的精品绿化线。在此基础上,推进县域内、县与县之间的连通,形成闭合线路。
目前,全市建成园林式重要交节点38个,精品线路总长度达到456.7 公里。例如,大厂旅游环线200公顷郊野公园,安次南三通道绿化,固安8600亩法桐林等一大批精品亮点工程,吸引了30多个域外团组参观学习。
3、规模造林实现新突破
把规模造林作为全市增绿扩绿的重要抓手,实行成区域、成体系绿化。“十二五”期间特别是2014年以来全市完成百亩以上造林地块2200多块、千亩以上58块,形成万亩以上成片森林22块,规模化森林总面积达到100多万亩。同时,结合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依托规模经营主体,按照网格面积300亩左右在农田四周建设以高大乔木为主的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使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85%以上,有效保护了基本农田,提高农作物产量10%以上。
4、村庄绿化即将全部达标
结合农村面貌改造提升,以环村林建设为重点,以乡土树种为主,大力开展村庄“四旁”植树,实施村庄街道、庭院、隙地绿化,全力打造有影响力的示范村、示范街、示范户和环村示范带。
2015年底,全市已完成村庄绿化21.6万亩,绿化率30%以上的村庄达到2500个,其中绿化率达到40%以上的高标准绿化村超过700个。
5、经营主体更加明确
我市着力改变政府主体造林、群众义务造林的模式,大力引进社会工商资本、域外资金投入造林,大力发展公司化造林、专业化管护,扶持培育起以公司、企业、大户为代表,多元化的新型造林主体。“十二五”期间,特别是2014年以来,全市带动田园牧歌农业有限公司、长林农庄有限公司、昌泰农民合作社等500多家公司、企业、大户、合作社主动参与造林。公司大户完成造林占造林面积的60%以上,成为全市绿化的主力军,全社会办林业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
(二)初步建成了比较发达的森林产业体系
“十二五”期间,以林业富民工程为重点的森林产业体系建设健康发展,全市初步形成了商品林培育、木材加工、果品、花卉、种苗、森林旅游、野生动物驯养以及其它特色产业等林业八大产业。林业产业的发展,极大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靠林果产业致富的农民已占20%以上。
1、林业科技推广助农致富增收
“十二五”期间,全市广泛开展“林业科技惠民行动”,组织了15次大型科技服务活动,举办各类培训班100余期,培训林果农5000多人次。普及先进实用技术20项,引进林果、花卉新品种20余个,建立省级示范点5个,市县级示范点25个,建设了三河苹果“三优”栽培基地、三河燕赵园林苗圃基地、 永清葡萄基地、文安杨树速生丰产林基地等一批名优林果基地、速丰林基地和苗木基地。永清的葡萄基地,每年平均每亩纯收入达到了1.8万元。《苹果园现代栽培模式集成与示范》、《杨树伐后快速更新技术开发与示范》等项目获廊坊市科技进步奖,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结合植树集中行动开展,搞好造林绿化督导服务工作,设立混交造林示范点6处,利用专业软件制作全市造林绿化分布图和精品亮点示意图,引进卫星遥感技术进行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控,编制出《南三县造林适宜树种的指导性意见》、《关于大力发展果树的考察调研报告》、《关于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的考察调研报告》,对指导全市科学造林、提高造林成活率和林业经济效益起到重要作用。
2、林业产业发展态势良好
全市涉林企业已达到6000多家,从业人员26万人,林业社会总产值达到261亿元。形成了北方最大的文安县左各庄胶合板市场,香河县家具生产展销市场,廊坊果品交易市场;依托北京、天津等绿化市场,全市已初步建成速生丰产林基地160万亩,新增100万亩,预期活立木蓄积可达2000万立方米,年均可采伐250万立方米;2014年干鲜果品产量已达69.6万吨,“十二五”末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261亿元。实施放心果品工程,果品总面积达98.765万亩,总产量66.67万吨,建立果品合作社34个,共实施树体改造50万亩,新建了25万亩名优果品生产基地,果品农残检测250批次,6000个样品。花卉总面积达9.88万亩,实现年产值82997.4万元。十二五期间大力实施果品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完成果品提质增效8万公顷。进一步加强种苗管理,严格实行“两证一签”制度,五年完成新育林木种苗面积达15万余亩;协助省厅连续两年成功举办京津冀蒙北方四省市区大型种苗交易会;破除只有“国有苗圃补贴”的发展瓶颈,三河宇新花圃场观赏树种良种基地被列为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大力提升果树、用材林和苗圃等经济林种比例,大力发展梨、桃、杏、李子等为主的热杂果,积极推广樱桃、薄皮核桃、春雪桃等优新品种,全市经济林比重达到35%以上。
3、林下经济发展取得突破
扶持壮大大城县昌泰苗圃种植农民合作社、文安县津文畜禽养殖有限公司、安次区调河头乡祁坨勤盛养殖场、香河县百运达食用菌公司、固安县科兴隆畜禽特种养殖场等一大批龙头企业大力发展林粮间作、林草间作、林下食用菌和林下养殖等林下经济,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实现以林养林、以林富民。“十二五”期间,全市林果大户、公司、企业对发展林下经济有了更高的积极性,发展大面积、成规模的林农林企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县(市、区)涌露,全市林下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后劲十足。
4、林业旅游业方兴未艾
全市加快开发生态观光园、生态采摘园为主题的生态观光项目,重点推进投资100亿元建设的永清龙虎庄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投资100亿元的大厂京东绿谷项目、投资61亿元在永清曹家务现代农业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其中2014年进入廊坊的游客已达40万人(次)。
(三)森林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水平稳步提高
“十二五”期间,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细则》、《全民义务植树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一系列涉林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成立了廊坊市森林公安局,建设完善了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队伍,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林业执法行动,有效遏制了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涉林违法案件审结率达到100%。制定完善了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初步建成了森林火灾预测预报系统,形成了市、县、乡三级扑灭体系,“十二五”期间没有重大火灾火险发生,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连续多年控制在0.3‰以下;完善建立了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体系和综合防控体系,通过联防、飞防等手段,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通过强化宣传,依法治林,广大群众的爱林、护林意识明显增强,全市各类毁林案件明显下降,林地、林木得到有效保护,各类林木得到健康生长。
1、依法管林治林全面落实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细则》、《全民义务植树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一系列涉林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和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严格控制绿色通道林木采伐;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开展保护森林资源监督检查及金剑行动、金网行动、金钺行动、金盾行动、春雷行动、绿盾系列行动、飞鹰行动等30余次专项严打整治等专项行动,对全市林业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乱砍滥伐、毁林、非法征占用林地等问题得到有效控制,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得到进一步强化,“十二五”期间共接听群众咨询、救护电话300余次,接收救护野生动物100余只。
2、林业资源保护更加有力
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得到了强化 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利用媒体宣传国家保护鸟类、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加强野生动物产业加工利用管理,严格《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审核,进行规范管理,定期核查。对城乡集贸市场、车站、货场、餐馆饭店不定期清理检查,对经营、加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业主进行动态监控。
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完善重点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加强。制定并完善了《廊坊市政府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和《廊坊市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市、县、乡、村四级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初步建成了森林火灾预测预报系统,形成了市、县、乡三级扑灭体系。在全市范围内先后组织开展多次防火知识宣传和森林火灾模拟实战扑救演练,组织开展打击野外违法用火等专项行动,认真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十二五”期间,没有重大火灾火险发生,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连续多年控制在0.3‰以下。
森林病虫害防治全面有效开展。面对森林病虫害整体偏重发生的发展趋势,我市以春尺蠖和美国白蛾为防治重点,完善建立了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体系和综合防控体系,人防、飞防、地防多措并举开展防治工作。全市共投入防治资金6000余万元,出动飞机7500余架次,成立防治专业队126个,参与地面防治人员2万多人次,投放美国白蛾天敌周氏啮小蜂25亿头,完成防治面积1200余万亩,圆满实现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3‰以下的防控目标。
廊坊市成立了廊坊市森林公安局,建设完善了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队伍,组织开展了“金剑”、“金钺”、“金盾”、“金网”和“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等多次林业执法专项行动。“十二五”期间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1500余起,行政罚款580余万元;受理刑事案件88起,刑拘16人、批捕16人、取保候审20人、上网追逃3人,有力震慑了涉林违法犯罪行。
3、林业改革创新不断深化
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全面铺开。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林业产权管理制度、林业支持保护制度、林业金融支撑制度、集体林权流转制度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始逐步建立。“十二五”期间,全市林权抵押贷款面积达到38250亩,抵押金额达3082万元。香河县作为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县,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造林机制不断创新。“我市从各地自然、地域、传统条件出发,2014年创新大户流转、政府补贴,规模造林、政府奖励等14种造林绿化机制,2015年进一步全员发动探索更适应社会需求,“谁造林、谁所有,谁经营、谁收益”的新模式,着力破解制约林业发展的资金、土地、管护等瓶颈。通过造林机制创新,为造林绿化建立起可持续的投入保障机制。据统计,社会投入资金占到总投资的72%以上,真正形成了政府引导、多元投资、广泛参与的良好态势。
二、“十三五”林业发展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河北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以绿色、高端、率先、和谐“四个发展”和森林城市建设为目标,依托国家、省、市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坚持创新驱动,坚持造林、管林、护林、兴林并重,全面构筑功能完备的综合防护林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打造绿色竞争优势,促进廊坊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为防治大气污染、维护首都生态安全、加快建成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城乡一体发展的原则。
---坚持改善生态惠民生,服务民生抓生态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坚持林果并重,一产抓特色,二产抓提升,三产抓拓展的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以大工程带动大绿化、大发展的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原则。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新增有林地66万亩以上,全市有林地面积稳定在317万亩左右,森林覆盖率保持在33%以上。全市林业整体达到北京平原区水平,局部超过北京绿化水平。基本建成功能完备的“田园绿海、廊道绿带、城镇绿景、村庄绿荫”生态体系,实现城乡绿量大幅增加,生态功能明显增强,生态价值明显提高,经济效益显著提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打造出真正的绿色廊坊。
(四)总体布局
依托国家、省、市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全面构筑功能完备的综合防护林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全力打造“十城”(廊坊主城区、8个县市城区、廊坊开发区)、“二带”(环首都、天津边界生态景观带)、“三网”(河渠水系、道路、农田林网)、“三林”(经济林、速丰林、景观防护林)、“三点”( 园区、城镇、村庄绿化)为一体的多功能森林生态体系。
按生态功能区划分:北部(三河、大厂、香河)为园林风景生态区,中部(广阳、安次、固安、永清、廊坊开发区)为名优林果生态区,南部(霸州、文安、大城)为森林湿地生态区。
1、北部园林风景生态区。以“森林绿景、生态氧吧”为主题,以潮白河流域园林景观建设为链接,打造“六河七廊五湖十园”生态框架。绿化所有宜林地、绿化所有能流转出来的应绿化土地,提高绿化档次和水平,实现与北京绿化的倒梯度差,成为京津之间的“绿宝石”、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区及全省现代林业发展的示范区。
2、中部名优林果生态区。以“田园绿海、休闲采摘”为主题,以永定河流域名优特林果基地建设为链接,以绿廊建设为重点,改造现有的,增加名优的,保护古老的,全面推进原有林木、果树上档升级,实现林果并重,生态、经济、社会、碳汇和文化五大功能为一体,建成京南百万亩平原林海,集生态、经济、防护为一体的林业综合功能区。
3、南部森林湿地生态区。以“增林扩绿、产业发展”为主题,以大清河流域森林湿地建设为链接,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基地、果品基地,大力发展农田林网,大力发展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建成东联天津、西接白洋淀,绵延一体的森林湿地生态走廊,建成京津保生态旅游带的森林湿地功能区。
三、“十三五”林业发展重点
(一)构建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
按照发展原则和总体布局,依托国家、省林业生态工程,“十三五”期间我市将实施十二项造林绿化工程。
1、生态廊道绿化
在京台、密涿、京秦、永定河沿岸等高速、铁路(高铁)、国道和主要河道每侧不低于100米,省道每侧不低于50米范围内,按照四季常绿、三季有花,内外搭配、相映成趣,一路一景、各具特色的标准,高标准建设内外结合、层次多样的森林生态带、景观带、经济带。交通干线绿化,界内边坡、护坡沟、沟外平台及中央分隔带实现全部绿化,路界外每侧30米范围内营造景观林,30米以外建设苗木花卉基地、经济林基地、用材林基地。水系绿化,沿河堤向外扩展,建设滨河公园、观光采摘园、林业产业园、林果苗木基地,形成纵横交错的水网绿景。同时,着力抓好县级以下道路河渠绿化,力争实现全市所有道路河渠绿化的全覆盖。
2、环京津边界绿化
在环京津边界5公里范围内,依托自然地形地貌,建设与京津绿化水平、生态功能、综合效益“零梯度或倒梯度”的高标准绿化带,实现与京津绿化水平、生态功能、综合效益全方位对接。坚持设计高起点、施工高标准、成林高效益,把道路、水系、农田、村庄、节点与区域生态绿网、水网融为一体;树种选择以速生乔木、经济林为主,乔灌果花草相结合,形成集中连片的生态经济景观带。
3、京津保中心区生态过渡带
主体生态功能是调节小气候,净化大空气,美化环境,愉悦身心,为京津城市发展提供生态空间保障,同时也是绿色林果产品供给的重要基地。在国家统筹部署下,以主要交通干线、河流水系等绿色廊道为骨架、以村镇为组团,用大网格宽林带建设成片森林和恢复连片湿地,扩大生态空间,推进东淀、文安洼、永定河泛区等洼淀湿地功能恢复。整体构建和谐宜居京津冀城市群园林绿化生态格局,为都市生态空间提供保障。
4、村庄绿化
结合农村面貌改造提升,以环村林建设为重点,大力开展村庄“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植树,实施村庄街道、庭院、隙地绿化,全力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示范村、示范街、示范户和环村示范带。要坚持以乡土树种为主,大幅度增加经济林树种和乔灌花结合型绿地的配置比例,把全市所有村庄建成村在林中、房在树中、林茂粮丰、花果飘香的绿色新农村。
5、首都新机场周边绿化
在首都新机场周边,营造乔灌草结合的复层生态系统结构,连片建设景观林带,提升机场周围景观效果。
6、重要交节点绿化
在城区重要出入口,省、市、县界重要交界处,重要交通干线、主要河渠交节点等重要部位,建设景观游园、森林公园,形成独具特色、能展示地方形象的森林景观。
7、万亩以上连片森林建设
依托现有森林资源,采取线片相连的办法,新造林15万亩,与原有林连接,逐步形成网带片点相结合的、一眼望不透的万亩以上连片森林。
8、京南森林湿地生态走廊建设
在廊坊南部的霸州、文安、大城三县(市)依托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文化和产业枢纽的项目定位,建设以文安洼、东淀为核心,以项目区内林网、水网为基础,以“三横、五纵”交通干道及主要河流为骨干框架,以“多点”景观建设为亮点,以北起荣乌高速、南至任文干渠的东西向区域为生态中轴区的大型森林湿地生态走廊,建成华北地区典型近自然森林湿地景观,成为国家重点湿地资源,建成京津冀最大的水资源调配枢纽,有效协调京津冀水资源平衡;显著增加生物多样性,稳定和提升区域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从而改善大气环境与区域人居环境。
9、林果苗木基地建设
依托国家、省重点林业工程,以改善大环境、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土地利用率及林地产出率为目标,坚持与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农民增收相结合,充分挖掘宜林地资源,进一步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大规模、大范围推进造林绿化,最大限度地增加森林资源,建设高标准速生丰产林基地、名优特果品基地和苗木繁育基地。北部三县(市)重点发展风景园林苗木繁育基地、森林旅游文化基地和名优特果品生产、采摘、加工基地以及高效设施林果基地。中部四县(区)重点发展名优鲜果基地、速生丰产林基地、花卉苗木繁育基地。南部三县(市)重点发展速生丰产林基地、干果生产基地和林下经济。
10、农田林网建设
在全市所有田间路、生产路、地埂、县级以下河渠两侧建设以防护农田为主的高标准农田林网,网格面积控制在300亩以内,过大的要在田间加带;林带宽度建成双行以上,农田控制率达到95%以上。要实行乔灌结合,果材兼用结合,科学配置,增加防护效益;要积极推广林农复合造林模式,实行林农、林粮、林苗、粮苗间作,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农田林网建设,形成田成方、树成行、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林茂粮丰的农田防护林体系。
11、森林抚育经营
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分类经营为基础的森林经营标准体系。完善营林生产管理体制,落实营林生产分级负责、分级审批的管理制度。积极调整和优化林种、树种结构,以中幼林抚育、低质低效退化林改造和稀疏林补植补造为重点,造林、抚育、采伐、利用相结合,加快低质低效林改造步伐。要根据不同的培育目的,制定科学的采伐计划,实行集约化经营,落实各项抚育措施,加快林木的速生丰产,创造最大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12、更新造林
坚持“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采伐利用方针,严格执行《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做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要根据不同林种、不同培育目的,科学确定采伐方式和采伐强度。生态公益林要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木材生产计划和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按法定批准权限审批采伐,采伐后应保持其原有景观和生态效益。各类造林主体营造的商品林采伐由经营者根据林木生长状况自主确定采伐年龄和采伐方式,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采伐,采伐后应尽快进行更新造林,确保林地面积不减少。
(二)构建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1、科学确立现代化林业产业发展格局
按照”林业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林业建设产业化”的总体思路,以生态建设带动林业产业发展,以林业产业发展促进生态林业建设。根据市场需要、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编制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大力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加快推进林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突出抓好商品林培育、果品、花卉、种苗、木材加工及森林旅游六大支柱产业的发展。
2、集约发展速生丰产商品林
结合廊道两侧绿化和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以国家木材储备基地项目建设为依托,在中部、南部大力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努力提高单位面积的林地经济效益,使之逐步形成林产品加工原料基地。要按照不同的培育目的,选择速生丰产树种,实行合理密植(一般每亩30—60株),经过科学经营抚育,确保8—10年成林成材,每亩年蓄积生长量达到一立方米左右。
3、突出抓好林下经济示范工程
要以提高林地生产力,增加经济效益为目标,充分利用林下资源,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不断加快推进林下种植养殖基地建设,逐步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优势产品基地。要着力培育发展林下经济典型,通过典型示范,科学发展林农、林草、林菌、林药间作以及林禽、林畜等复合经营,实现以短养长,提高林业综合效益,拓宽林农增收致富渠道。
4、加强经济林建设工程
根据廊坊市经济林发展现状,将廊坊市分为北、中、南三大区块,按照“北调、中提、南扩”的基本思路,对廊坊市经济林进行结构调整和合理布局。突出现有林改提和扩容相结合,突出本土化果品产业特色,打造一县一品或一县多品的总体格局。同时紧密结合休闲旅游,最终全市形成以梨、桃、葡萄三大产业为主导,观光采摘、产业园区等多种发展形式的廊坊市现代林业产业。在对廊坊市土地资源、林业发展规划等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初步确定到规划期末,廊坊市的经济林总规模达到约150万亩。全市规划发展观光采摘园2.9万亩,精品果园3.3万亩,花木产业带12.6万亩,荷花产业带1.6万亩,热杂果种植基地39万亩,木本油料林种植3.2万亩,设施果园建设1万亩,改造提升梨、葡萄、红枣等37万亩,建设重点产业园21个。
5、着力推进果品业上档升级
按照突出特色、适地适树、规模发展的要求,以提高果品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为重点,大力推行果树品种改良、树体改造、矮化密植栽培、无公害防治和标准化生产,加快果品结构调整、提质增效和高标准外向型基地建设步伐。要狠抓龙头建设,大力扶持培育龙头企业,积极开发精深加工产品,提高林果产品加工转化率,壮大龙型经济组织,带动林业产业升级。按照突出重点、适地适树、规模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我市果品重点产区共划分三大果品产业带建设,完成产业区域内五大生产基地建设。包括北部以三河为主的苹果生产基地10万亩,中部以广阳、安次、固安、永清为主的梨生产基地20万亩,桃、杏、李热杂果生产基地10万亩,葡萄生产基地10万亩,南部以大城为主的金丝小枣生产基地10万亩的五大生产基地。在大厂、香河、三河、固安、安次等毗邻京津城市区域,大力发展高标准旅游观光采摘带。
6、积极推进种苗业发展
结合我市生态建设、林业产业发展的需要,积极组织开展全市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与保存工作,争取利用3-5年时间率先完成我市重要乡土树种的种质资源调查工作,并建立全市林木种质资源数据库。不断加快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建立和完善种苗生产供应体系,提高种苗质量与市场监管水平;不断提高种苗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促进种苗业向规模化、良种化、高效化方向发展。建立功能定位准确、区域特色明显、产业链条完整的现代苗木产业体系。大力推进我市特色种苗产业发展,组织开展景观植物驯化、栽培和选育工作,大力培育具有地方特色和竞争力的名特优新品种,建设苗木基地,打造优势品牌,促进特色种苗产业发展。力争到2020年,我市造林绿化苗木自给率达90%以上,良种使用率达85%以上。
7、大力发展木材加工业
加快林板(家具)、林纸一体化进程,构建“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格局,把木材加工业发展成为我市实力雄厚的八大支柱产业之一;主要依托左各庄新型环保科技园区及人造板交易中心、胜芳钢木家具城、香河家具城,积极引导现有人造板和家具生产企业的重组和改造,通过实施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实现企业的上档升级。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拳头产品,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
8、加快开发森林旅游业
充分发挥廊坊毗邻京津的区位优势,加大以森林培育为主体的各类公园、示范区、保护区建设力度,把我市森林旅游业建成具有鲜明特色的支柱产业,进一步提高林业的经济效益。重点建设廊坊市区自然公园、香河国家级湿地、南部三县(市)森林湿地、沿潮白河、北运河两岸带状森林公园、三河东北部山区自然保护区、永定河泛区旅游观光果园。
(三)构建完备的森林资源安全保障体系
1、落实执法主体和执法责任制
各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是林业法律法规的执法主体。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综合执法和执法监督,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制定和落实林业执法责任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公安等司法部门要与林业部门密切协作,配合林业部门严厉打击林业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2、加大林业执法力度
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预防、监测、扑救、预警和指挥系统,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加强林木采伐管理、木材运输和木材经营加工的管理,规范木材市场经营秩序,坚决依法取缔各种林木和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市场。加强野生动植物管理体系建设,严格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切实保护生物多样性。
3、强化病虫害防治检疫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林业建设工作重点和总体目标,按照“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疫情监测,严格检疫监管,加快防治机制创新,实施科学防控,有效遏制林业有害生物的暴发危害,维护生态安全。突出做好美国白蛾、春尺蠖、杨树病害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逐步降低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提高无公害防治水平,杜绝违禁化学农药使用,监测预报准确率和种苗产地检疫率不断提高,努力实现林业有害生物的可持续控制。
4、严禁非法征占用林地
各级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生态建设的要求和当地林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林业发展用地;对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水利电力工程等确需征占用林地的,按法定程序逐级上报审批,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将林地改变用途。
5、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根据河北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逐步建立野生动物伤害、破坏补偿机制,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使全市85%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基本保护。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危害疫情应急防控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利用媒体宣传国家保护鸟类、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二是加强野生动物产业加工利用管理。严格《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审核,进行规范管理,定期核查。对城乡集贸市场、车站、货场、餐馆饭店不定期清理检查,对经营、加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业主进行动态监控。广泛宣传国家及上级有关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政策、法律法规,做到合法经营,限量、限种、限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经营加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的企业进行规范管理,限制数量,限制品种,限制狩猎、食用季节;杜绝繁殖季节、越冬、迁徙季节的狩猎、捕捉陆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6、加强湿地资源保护与恢复
坚决打击毁湿开垦等破坏湿地资源行为,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对现有自然湿地实行普遍保护。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加快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步伐,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和能力建设,抓好重要湿地保护和恢复,将更多的自然湿地尽快纳入保护范围,根据河北省重要湿地名录,逐步建立和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尽快理顺湿地保护的协调机制和管理体系,初步形成全省湿地保护区域的网络体系,逐步建立湿地保护管理、监测、宣传教育和科研体系。通过重要区域湿地保护与恢复示范工程建设,严格保护自然湿地,科学修复退化湿地,使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自然湿地面积萎缩和功能退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尽快恢复、改善湿地生态系统功能。
在条件暂时不具备的地方,因地制宜建立自然保护小区或者湿地公园,结合生态区建设,坚决制止随意侵占和破坏湿地的行为,依法打击毁湿开垦、违法占用、填埋以及污染自然湿地等违法行为。
(四)构建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
建设森林生态文化体系,是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的基本途径,也是建设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的基本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造林绿化的重大意义,宣传森林、绿地在生态体系中的巨大作用,宣传党和国家对造林绿化的各项政策,宣传各类先进典型;要把生态教育作为全民教育、全程教育、终身教育、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森林公园、自然公园、人民公园、小游园、各种纪念林、古树名木等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传播、教育功能,建设一批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要拓展生态文化的传播渠道,通过文学、艺术、诗歌、书画、摄影、电视、广播、板报、报刊、论坛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传播;要发挥林业、园林部门在建设生态文明中的先锋和骨干作用,全体林业、园林建设者都要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引导者、组织者、实践者和推动者,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生态价值观、道德观、责任观、消费观、政绩观,为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作出贡献。
全市现有的科普场所及科普活动比较丰富,每年结合“爱鸟周”、“世界森林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林业专项行动等多种渠道开展市级生态科普宣传活动已达5次以上,在现有场所及活动的基础上,再新增加几项活动。
1、义务植树、绿地认建认养
在全市域范围内,选择宜林的地块、路段、重要交通节点、城市公共绿地等距离城区较近的地点,以改善生态环境、优化居住环境为目标,建立义务植树场所。在每年的植树节期间,组织社会各界、各阶层人士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形成植绿、爱绿、护绿的浓厚氛围。 植树树种尽量选用乡土树种,并将强对义务植树场所的管理和保护,确保树木成活率。
同时不断丰富义务植树的形式,鼓励和提倡单位和个人通过认种、认养形式,建立“三八林”、“八一林”、“结婚纪念林”、“共青团林”,或对现有林木进行认养抚育经营等。绿地认养要处理好认养单位或个人与专业绿化管理的关系,对已认养的应给与标牌明示,明确认养者的义务与权力,同时对认建认养的树木、绿地进行监督。
2、古树名木保护
古树名木指稀有珍贵树木、树龄百年以上的树木、具有历史、文化、科研价值和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等,是国家林木资源中的瑰宝,是历史的见证、活的文物,是城市的年轮、文明的载体,也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的珍贵遗产,具有重要的科学、文化、经济价值。
经普查汇总,廊坊市共有古树名木260株,其中散生古树名木126株,涉及国槐、银杏、侧柏、油松、枣树、皂荚、构树、椿树、香椿、楸树、毛白杨、旱柳、榆树、白皮松等14个树种;古树群2个,分别是旱柳群(17株)和枣树群(117株)。国家一级古树37株,二级151株,三级71株,名木1株,树龄为90-100年间古树为150株。
对古树名木进行保护,要加强宣传,提高保护意识。利用各种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的法律、政策,介绍古树的有关知识意义。
调查建立档案,严加保护。对全市的古树名木进行调查、鉴定、定级、登记、编号、建立档案、并悬挂标牌,明令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砍伐、擅自移植或修剪古树名木。
加强养护管理,落实责任,对所有的古树都应有保护。防范和救治措施,及时搞好培育、松土、施肥、支撑、补洞,以避免或减少病虫害和风雪雷电等自然灾害对古树名木的损害。古树名木的保护应建立明确的责任制,使保护职责层层落实,并定期检查。
抢救长势衰弱的古树,对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珍稀大树,保护后续资源。
3、“爱鸟周”活动
廊坊拥有着丰富的湿地景观资源和森林资源,为鸟类提供了生存空间,吸引着众多的鸟类在这里栖息、繁衍,每年从3月3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开始,继而展开以“爱鸟护鸟观鸟,共享同一片蓝天”为主题的“爱鸟周”活动。在活动期间,利用媒体宣传国家保护鸟类、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在野生动物繁殖迁徙季节,出动宣传车进行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开展主体多样的爱鸟、护鸟活动,普及鸟类知识,鸟类保护方法,举办鸟类知识竞赛、摄影大赛、绘画比赛、为鸟类挂巢等活动;在人群集中的广场、公园发出爱鸟护鸟的倡议,发放宣传彩页、鸟类知识书签,展出鸟类知识展板、鸟类标本,宣传保护成果等;同时借助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手段,向社会发出爱鸟倡议,营造人人爱鸟,人人护鸟的气氛。并以此为契机,使市民认识和重视与人类一同生活在城市中野生动植物,号召人们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4、生态文化节庆活动
结合廊坊丰富的生态文化资源,在廊坊的森林公园、湿地保护区等生态文化基地,开展独具特色的生态文化节庆活动。春季在桃林举办“桃花节”,夏季在湿地公园举办赏荷活动,秋季在公园举办“菊花展”等;进一步扩大影响,传播生态文化,通过丰富多彩的生态文化节庆活动,使民众在体验娱乐的同时,更多的体验和感知森林生态文化,更加了解和支持森林城市的建设。
5、生态文化宣传
利用包括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通过丰富多样的生态文化宣传,加深市民对森林城市建设的认知和支持,开展生态科普教育,普及生态文化知识,增强生态保护意识。
充分发挥生态文化基地、公园广场、博物馆、科普馆、森林公园等生态文化载体的宣传教育功能,制作面向普通大众的,具有知识性、趣味性、科普性的《生态文化宣传画册》。建设覆盖城乡的生态文化标识系统,通过各种形式各异的标识普及森林城市生态文化;在主城区内建设一条独具特色的生态文化道路,道路两侧布置生态文化橱窗和雕塑等,通过摄影、书法、绘画、雕塑等形式使廊坊市民接受森林城市生态文化的熏陶和感染。
6、森林科教活动
将每年9月作为森林科学月,聘请林业、生态方面的知名专家在森林科学月的每个周末讲述林业与生态学知识;组织专家到各中小学开展有关生态知识的讲座,丰富同学们的知识;组织开展关于森林或生态的市民大讲堂等活动;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森林科普竞赛,对获胜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形成全民热爱森林、了解森林的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1、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巩固完善主体改革成果,全面推进配套改革,加强林权管理,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林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要建立支持集体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根据本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生态建设任务、可支配财力状况,逐步加大对林业建设的投入。要完善林业投融资政策,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信贷产品,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探索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发展林果保险业务,提高农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2、依法规范林地、林木流转
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在不改变林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损害农民林地承包经营权益的前提下,鼓励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依法合理流转。完善流转体系,搭建交易平台,提供政策咨询、林权变更登记、信息发布和资产评估等服务,促进林业产权市场发育。
3、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
扶持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协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引导农户及其他林业经营主体通过建立股份制林场、果园或联办林场等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培育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林果重点龙头企业,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林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
4、实行林业分类经营
按照森林的用途和生产经营目的将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商品林,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政策措施。防护林(包括防风固沙林、农田防护林、护路林、护岸林)、特种用途林(包括森林公园、自然公园、游园、街道、小区、单位等营造的风景林、实验林、母树林)划为公益林,按照公益事业进行管理。公益林以各级政府投资为主,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公益林建设、管理和重大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并予以优先安排。各类造林主体营造的用材林和经济林划为商品林,按基础产业进行管理,由市场配置资源,经营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在资金、技术、信息、政策上给予必要的支持。
5、改革林木采伐管理制度
围绕公益林和商品林分类管理,积极推进林木采伐制度改革。公益林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和许可证制度。速生丰产林、非林地上营造的商品林、林产品加工企业建立的工业原料林,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经营者可自主确定培育经营目标,按规定自主采伐、自主利用、自主转让,并允许继承,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人工经济林、薪炭林采伐不纳入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管理,但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简化林木采伐审批环节和程序,完善技术标准,使林农有更多的森林经营自主权、处置权,建立便民高效的采伐管理模式。开展县级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探索以森林经营方案指导林木采伐作业的改革,推进森林经营走上科学的可持续经营轨道。
(二)实施国家级重点工程
进一步加大国家级重点工程争取力度,以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等国家级重点工程为依托,推动全市林业大发展。
1、三北防护林工程。
“十三五”期间,规划新造林面积50万亩。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工程造林,以防护林为主体,适当增加经济林和兼用林比重,树种选择以乡土树种为主,适地适树。二是现有林管护,对已营造的三北防护林加强有效管护,实现分类经营。三是低质林改造,对成熟林、过熟林和病虫害严重的林木采取有效的营林措施,逐步提高林地生产力,提升林地质量。四是中幼林抚育,对纯林和过密的中幼林进行间伐、透光伐等抚育,改善生长条件,促进生长发育。
三北防护林工程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重点,坚持建设、改造、提高相结合,建成带片网相结合的高效农业防护林体系。在保护和巩固好现有建成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大力造林、科学抚育经营和低质林改造,提高农田防护林网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提升农林复合系统综合功能,把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同农民脱贫致富紧密联系起来,促进兴林富农。
2、退耕还林工程
“十三五”期间,退耕还林工程规划新造林面积75.3万亩。退耕还林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加快工程造林,借助国家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契机,积极争取更多造林任务,加快造林进程,重点建设区域是严重沙化的非基本农田和地下水超采区。二是保护和巩固已有建设成果,保持现有林地面积不减少,林地质量不断提高;进一步完善已完成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各项建设任务。三是发展林业经济,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培育和发展特色产业、绿色产业,改善和提高退耕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
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林地涵养水源的能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推进退耕还林与调整产业结构相结合,加快林业产业化经营,重点发展森林旅游业和林下经济,提高退耕农户收入,逐步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协调发展。
3、防沙治沙工程
项目建设重点区域为永定河泛区沙化土地,“十三五”期间,争取完成新造林面积2.5万亩。防沙治沙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是在永定河故道风沙治理区内营造高标准防风固沙林。二是在故道沙区内的农田中营造高标准的农田防护林带,既起到保护农田的作用,又能够防风固沙。
项目实施后,有效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抑制或防止沙区的进一步荒漠化,沙化土地得到根本改良,风沙危害明显减轻,农田得到有效保护,粮食稳产高产。
4、努力谋划争取新的外资项目
本着“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的原则,遵循“外资项目无大小”的思路,“十三五”期间将着力谋划包装新的外资项目,突破“项目就是造林”思路壁垒,拓宽项目范围。
(1)日援项目。在对日援二期项目进行全面竣工总结的基础上,继续争取日援三期项目,向省林业外资项目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实现无偿林业外资项目持续发展。
(2)争取欧洲投资银行造林等新外资项目。加强和上级部门的联系,进一步拓宽林业外资项目合作渠道,大力争取欧洲投资银行外资项目,在全市范围开展外资项目使用意向摸底调查工作,并以各县意向为基础,整合资源,全面包装,完成上报。
(3)争取国开行贷款国家储备林基地项目。围绕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开展国家储备林基地项目开展各项工作,继续做好项目宣传工作,做好使用意向核定工作,做好项目初期规划编制工作,积极配合省级做好转贷平台建立工作。
(4)京津冀平原区森林景观模式示范与推广项目。对京津地区及全市所有已建景观绿化模式进行全面调研,结合春季绿化提升集中行动,对筛选的造林模式及世行项目造林模型加以创新后推广。
(5)其他林业延伸产业项目。打破投资造林的单一思路,将木材加工、果品贮藏加工、林下产品生产、森林旅游等林业延伸产业纳入项目范畴。在深挖宜林地资源,发展植树造林,引资促林业生态建设的基础上,大力宣传廊坊林业产业,丰富外资项目内容,拓宽域外资源投入面。
(三)坚持科教兴林
1、完善建立林业科技创新体系
市级林业科研院校以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为主,市、县、乡三级推广站以实用技术推广为主。支持农村各类林业协会的发展,建立专业人员、林(果)农、企业家等广泛参与的、庞大的科技推广队伍。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林业科技投入体系,逐步增加市县两级政府对林业科技推广的投入。要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的科技推广队伍,筛选和培养一批林业优秀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造就一批林业科技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和应届大学毕业生投身林业科技推广工作,充实基层推广站力量。
2、大力推广普及先进实用技术
根据各林业工程建设的不同特点和内容编制市县两级科技推广方案和科技支撑方案。结合重点工程建设,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部门,重点抓好优良品种引进繁育技术、造林技术、非木质资源利用技术、林木速生丰产技术、林产品加工利用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设施栽培技术等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工作。组织好节水抗旱造林、盐碱沙荒地造林、农林复合生态系统建设的联合技术攻关。
3、强化林农果农的素质培训
以实用技术培训、业务技能培训、政策法规培训、绿色证书培训为重点,采取办班、送技术下乡、热线咨询、现场指导、电视讲座、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对广大林农果农开展全方位素质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广大林农、果农的科技文化素质,加速先进、适用技术的交流和普及。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中远期培训规划,并将其纳入市县两级总体培训方案中。要统筹安排,加大林业培训的投资力度。要内选外聘,充实培训的师资力量,确保培训的高质量、高效率。
4、抓好科教兴林示范点建设
完善落实科技人员下乡蹲点、兴办龙头企业、发展高新产业、承包林业工程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人员兼职、挂职、脱职深入基层蹲点、建点、抓点。通过科技示范点建设,发展一批林业科技应用示范基地,形成全市林业科技示范网络。积极探索以成果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的成果推广新形式和分配新机制,推进林科教、产学研、技工贸一体化。完善制定科技奖励机制,对在科技兴林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5、加大林业科技投入
各级政府要增加对林业科技的投入,要解决林业科研机构、林业科技推广机构的人员经费,解决林业科技人员的后顾之忧,要增加林业科研、科技推广项目经费。各级发改、财政部门要增加对科技兴林建设的投入,保证资金的投入和到位,用于林业科技发展的资金或经费要根据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逐年递增。
(四)扩大林业对外开放
1、不断完善林业对外开放的优惠政策
紧紧抓住国际、国内林业形势发生根本转变的良好契机,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制定完善稳定、透明、优惠的林业对外开放政策,创造公平和可预见的法制环境,确保各类涉外、域外投资主体经营活动的自主权和平等地位。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强化服务和监管职能,进一步提高林业贸易和投资的自由、便利程度。对外资项目推行项目管理开放制、项目规划参与制、财务管理报账制、造林形式合同制、项目成果评估制的现代管理办法,带动提高我市的国内项目管理水平。
2、积极谋划争取国外、域外资金项目
把握林业投资的重点领域,认真谋划、筛选、包装、推介外资项目,通过官方和非官方渠道,努力争取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国外民间组织无偿援助资金,大力吸引域外资金。重点在生态造林、森林经营管理、病虫害防治、风沙化和盐碱化土地控制与治理、培训教育、数字林业等领域谋求合作与发展。要注重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优良种质资源,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大幅度提高营造林及林产品质量。
3、更好地发挥外资项目在林业发展中的作用
根据林业发展需要,抓好世行五期项目的剩余任务建设和后续管理工作。林业贷款项目要建立完善项目管理、工程技术、种苗供应、科研推广、财务管理、计划调节、环境保护、信息检测八大支持体系,严格执行世界银行和我国制定的各项标准、规程和办法;层层落实转贷协议,完善转贷合同和报账手续;严格工程的财务管理,落实各级配套资金,实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加强世行贷款造林项目的管理,逐步形成借贷—发展—还贷的良性循环体系。
与此同时,本着“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的原则,遵循“外资项目无大小”的思路,“十三五”期间将着力谋划包装包括日援项目、欧洲投资银行造林项目、国开行贷款国家储备林基地项目在内的新外资项目,突破“项目就是造林”思路壁垒,拓宽项目范围。积极、合理、高效地利用外资,保持利用国外优惠贷款的一定规模,兼顾使用国外贷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注重吸收国际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和知识理念,发挥贷款项目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4、增强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能力
继续加大林业对外合作交流,扩展交流平台,宣传廊坊林业建设成就,引进先进林业技术、管理经验,加强科技合作,探索林业发展新模式,加快林业人才培养步伐。
继续开展林产品加工贸易,着力吸引林业大型企业和研发机构,把更高技术水平和更大增值含量的生产加工环节转移到我市,引导林产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市内各类涉林单位、企业和个人充分利用扩大开放的有利时机,增强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和培育自主品牌的能力。提高出口林产品质量、档次和附加值,扩大名牌林果产品出口。
(五)加强林业的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加强林业工作。各级政府对本地区林业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主要责任人。实行林业建设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市、县、乡(镇)要层层分解目标任务,逐级签订林业建设目标责任状,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实施监督。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评议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逐级通报。要把林业建设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要完善激励机制,定期进行表彰奖励。要建立重大毁林案件、违规使用项目资金案件和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2、改革完善工程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现代林业的经营理念,在林业工程项目管理中引入市场机制、竞争机制和利益机制。二是林业工程建设中推行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增强工程管理的透明度,提高项目实施的科学性。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从工程申报开始,就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林业工程技术规程,严格实行公示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3、因地制宜,搞好规划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林业建设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修订和完善本地区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落实年度计划。要深入调研,科学论证,使林业规划具有超前性,可操作性,既要符合国家的政策要求,又要结合当地实际,具体可行。凡根据形势变化需要变动规划的,应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要建立经常性的林业建设协调机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林业工作,协调解决林业建设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
4、多方筹资,加大投入
各级政府要根据林业发展和财力状况,逐步增加林业投资规模,落实国家和省市重点林业工程项目的配套资金和管理费用,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要逐步建立市、县两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用于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要积极争取国家、省造林绿化工程项目资金,坚持与市、县、乡财政资金捆绑使用,用于支持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要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逐步建立“政府投资、部门筹资、企业出资、社会集资、群众捐资、劳务代资”的多元投入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造林绿化,努力形成多主体、多形式的造林投资格局。
5、进一步加强林业机构和队伍建设
市、县两级林业局为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级政府要不断完善其内部机构,配备专业领导干部职位,充实技术人员力量;市、县两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绿化委员会,下设绿委办为常设行政机构,单独列编,配备专职人员,统一领导本地区的全民义务植树和统筹城乡绿化工作,具体履行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评比表彰等职责;要改进和加强乡镇林业站建设,乡镇单独或分片建立基层林业工作站,并将其纳入公益事业单位管理,条件成熟的可实行县以下垂直管理,以充分发挥基层站在政策宣传、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建立完善的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准确监测和掌握全市森林资源变化状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要逐步建立市、县两级林业资源评估、鉴定和林产品质检机构,促进林业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6、深入开展对造林绿化的宣传活动
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把林业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各级林业部门要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要坚持宣传的经常性、长期性,逐步强化全市人民的生态安全意识,绿化美化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参与林业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丰富、完善全民义务植树的内容和形式,把尽责形式向植树、认养、抚育管护、以资代劳、义务宣传等多方位拓展。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通过出资认领、认种、冠名赞助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到造林绿化活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