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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上半年空气质量同比好于去年
日前,记者从市大气办获悉,2018年上半年我市市区达标天数为103天(其中一级天数11天),达标率为58.9%,与去年同期(95天)相比增加了8天;重污染天数为6天,与去年同期(21天)相比减少了15天。PM2.5(54μg/m3)浓度同比下降22.86%,PM10(106μg/m3)浓度同比下降10.17%,SO2(12μg/m3)浓度同比下降33.33%,NO2(44μg/m3)浓度同比下降15.38%,CO(1.8mg/m3)浓度同比下降57.14%,O3(201μg/m3)浓度同比下降8.64%。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06,与去年同期(7.72)相比下降了21.50%。
数据就是强有力的证明。这说明今年上半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在燃煤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车油路治理、城区精细管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执法监管监测监控和科技支撑8个方面的35项具体作战任务整体推进,向市民呈现出一张优于近五年的“成绩单”。
据了解,我市制定《廊坊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以来,一直以标本兼治、持续防治、奋力攻坚的姿态,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强力燃煤污染治理。完成 “双代”扫尾工程。积极稳妥推进2018年农村地区“气代煤”扫尾工程,对6月4日全省清洁取暖工作任务布置会初定的扫尾任务建档立卡,提前做好手续办理、气源保障、材料储备等前期准备各项工作。对2017年“电代煤”工程招投标、验收及安全运行“回头看”。截至6月底,已完成燃煤锅炉淘汰改造8台139蒸吨。印发《廊坊市2018年散煤强化治理实施方案》,制定了散煤治理的目标任务,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对散煤输入、销售、使用等环节提出了治理要求和工作措施,并在全市开展散煤管控“回头看”工作。
巩固“散乱污”整治成果。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和集中大排查行动,截至6月底,已完成整治的有1505家,其中关停取缔类全部完成,整改提升类完成29家。深度落实VOCs 污染治理。深化工业源VOCs治理。制定了《廊坊市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对满足方案要求企业纳入“白名单”,对不能满足方案深度治理要求的企业实施夏秋季错峰生产管控措施。同时加快推进VOCs企业排放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截至6月底,已有3家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备,84家企业安装超标报警传感装置。
实施汽修喷漆行业污染专项整治。我市制定了《廊坊市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日常工作专班,建立全市汽修喷漆企业管理台账,对有喷漆、烤漆工艺的汽车维修企业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无证照、无环保手续、无环保治理设施以及处理效率低下、不能达标排放或存在未批先建行为的汽车维修企业依法进行关停或取缔,对喷漆烤漆工艺设备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截至6月底,全市684家汽修企业已完成安装废气收集装置185家。
在强力推进扬尘和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方面,我市深入开展扬尘污染整治,实现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达标率100%。全市123家在建工地,已全部安装PM10在线监测设备。对于城市道路扬尘治理问题,我市严格落实“以克论净”标准,成立了廊坊市主城区环境卫生考核领导小组,制定《城区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标准》《廊坊市主城区洒水、雾炮、湿扫作业管理办法》《廊坊市主城区环境卫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主城区“环境卫生示范路”挂牌评比实施办法(试行)》等标准规范,有效降低扬尘,市主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3.1%。另外,对市区街头游园绿植进行水车喷洒清洗,裸露地面及未回填好土及时用无纺布苫盖,实现全部无裸露覆盖。采用水车雾炮喷水等措施做到不扬尘、不遗撒、不污染,及时种植乔木25700株、灌木356万株,种植垃圾随种随清,在公路扬尘治理方面,实现机械化清扫,日常作业做到扬尘防控100%。
同时,我市还在柴油重卡管控方面、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强化油品监管、严控渣土运输车管理、加强工业企业料场堆场管理、持续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严控秸秆焚烧、严禁祭祀用品焚烧、密集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治理、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强势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等方面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