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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动态

凭实绩说话 促担当作为
市纪委监委分类施考 构建科学考评体系

2018年07月14日 来源: 《廊坊日报》 作者: 记者 王泽明 字体: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市纪委监委主动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出台了《廊坊市纪委监委综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强化对市纪委监委部门和个人的日常动态考评,坚持公平公正,注重实绩实效,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坚持分类施考,突出针对性科学性。为提高考评的精准度,实行分类施考,将考评对象分为部门和个人两个层面,并根据部门职能和工作特性,划分为综合类内设机构、执纪监督审查类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四类,由相关综合部门牵头不同类别的考评工作。同时,针对不同类别考评对象,突出政治考核、实绩考核、作风考核,科学设置考评指标。综合类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除设有共性目标和业务目标外,还设定了特色工作,鼓励部门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针对巡察组常年在外巡察的工作特性,将其考评内容设为记分、加分、扣分、反向考核四个方面,主要考评各巡察组巡察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其他重要问题的数量及质量、遵守巡察工作纪律等情况。全体科级及以下干部考评内容包括个人共性目标、业务目标两方面,主要考评个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构建起一套科学合理的考评指标体系。

实施动态考评,突出实时性长效性。加强平时考评,强化过程评估,采取平时督查、半年考评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多维度评价部门运行情况以及干部的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和工作成效。在日常考评工作中,实行动态化、常态化、痕迹化监督管理,由各承办室按照分工,对部门和个人共性目标、业务目标加强督查,通过直接调度、下发督办卡和通报等方式,推动目标任务优质高效完成。每年6月底,由各承办室结合日常督导检查情况,对部门和个人上半年共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年底,对业务目标、特色工作和下半年共性目标进行考评,主要采取考评对象自我评价、相关人员测评打分、考评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等方式进行,确保考出实情、考出实效,提高考评结果的准确性和公信力。

注重结果运用,突出激励性约束性。坚持公平公正、严格奖惩、综合运用,将干部综合考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好“指挥棒”作用,真正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根据考评最终得分进行分类排序,由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下发通报。对排名落后的部门和个人,由市纪委监委有关领导对该部门负责人和个人进行谈话,促其整改提高;对考核优秀特别是连续考核优秀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引导广大干部发扬成绩、改进不足,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凝聚起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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