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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市未发生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事故
近日,省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对2017年度市级质量工作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我市在此次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荣获A级。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发展,狠抓质量强市建设,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主线,坚持把质量工作作为促进产业升级和提质增效的有力抓手,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大力引导扶持,培育知名品牌,积极开展质量管理“百争创,千导入”活动。同时,市政府成立了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统筹领导质量强市建设工作,先后出台《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意见》《廊坊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廊坊市质量发展规则(2013-2020年)》《廊坊市质量奖项和驰(著)名商标奖励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质量措施扎实有效。市财政每年列支300万元作为质量强市建设经费,质量基础设施日益完备,产品、工程、服务等总体质量水平稳步提升。
2017年度,全市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2%;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合格率97.2%;药品监督抽查合格率99.19%;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9%;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地表水厂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14天,达标率59.3%,持续退出74个国控城市倒排前十;全市旅游服务质量测评持续保持在满意区间。去年全年,我市未发生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事故和安全事件,质量创新和提升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日益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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