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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全省之力推动雄安新区规划纲要落地见效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标志着雄安新区规划建设迈入新的阶段,具有重要的时代特点和历史意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举全省之力推动雄安新区规划纲要落地见效,4月18日和4月21日,省委分别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和全省领导干部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精神,就组织实施和落实规划纲要进行全面动员。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峰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许勤主持全省领导干部会议并传达中央批复精神,省政协主席叶冬松,省委副书记赵一德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设立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习近平总书记是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总设计师,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倾注了大量心血,体现了非凡的战略眼光和高超的政治智慧。中央有关领导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专家咨询委高度重视,有力有效指导推动。中央各有关部委和北京、天津给予了大力支持。全省各级各部门和雄安新区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效。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的批复和规划纲要的发布,进一步明确了建设什么样的雄安、怎样建设雄安等重大问题,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是指导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央批复及规划纲要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推动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深刻把握雄安新区的功能定位,努力建设高水平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深刻把握雄安新区的特色要求,努力打造智能新区、绿色低碳新区、创新驱动发展新区;深刻把握雄安新区的空间布局,努力构建蓝绿交织、疏密有度、水城共融的空间格局;深刻把握雄安新区的城市风貌,努力打造城市建设的典范;深刻把握雄安新区的产业发展方向,努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新引擎;深刻把握创造“雄安质量”的基本要求,努力打造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全国样板。
会议要求,要拼搏奋进、开拓创新,举全省之力扎实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河北落地落实,确保规划纲要实施开好局起好步。一要坚持以中央批复和规划纲要为标准,进一步完善提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按照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的要求,加紧修改完善起步区和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专业规划,精心搞好城市设计,按照“北城、中苑、南淀”的空间布局,强化规划管理,坚持依法规划,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二要坚持以打造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为重点,努力形成高质量发展的示范聚集效应。深化研究和完善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和企业清单,积极稳妥有序承接高校、医疗机构、企业总部、金融机构、事业单位等,提升新区综合承载能力,确保承接单位来得了、留得住、发展好。三要坚持以基础性重大工程项目和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扎实推动起步区和启动区建设。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快打造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扎实推进供水供热、水源保障、电力保障、天然气保障、垃圾和污水处理、防洪工程建设和河道整治,加大白洋淀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四要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建立健全优化协同高效的新区管理机构,深化“放管服”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土地制度改革、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完善住房制度,优化人才政策。五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做好保障改善民生和科学管控工作。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民生实事,深入开展“双创双服”活动和实施民心工程,完善政策举措,教育引导新区群众主动支持新区建设,持续用力、科学有序有效加强新区及周边地区管控,毫不放松抓好社会治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和督查检查,凝聚起推动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强大合力。省委、省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省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抓好统筹协调和推动落实,省四大班子齐心协力,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首当其责、主动作为,全省各地各
部门全力以赴,共同推动新区建设发展。要把新区规划建设各项工作纳入全省重点工作大督查范围,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对工作不力、影响新区规划建设大局的,严肃进行追责问责。要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形成强大宣传声势,为新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社会氛围、舆论氛围。
会议最后强调,规划建设雄安新区,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改革创新、奋发作为、抢抓机遇,撸起袖子加油干,苦干实干拼命干,举全省之力建设高水平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成员,省军区、武警河北省总队主要负责人,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其他省级干部,副省级以上老同志;省长助理、省政府秘书长;省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省各民主党派驻会副主委,驻石省委管理领导人员企业、省属重点骨干大学主要负责人,中直驻冀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