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草案征集意见
关于《廊坊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突出发展高端高新产业,着力扩大高质高效供给,加快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廊坊市科技局起草了《廊坊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自2018年4月11日起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希望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意见和建议请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于4月25日前反馈至廊坊市科技局。
电子邮件:lfskjjbgs@163.com
邮寄地址:廊坊市新华路华园里1号
联系电话:0316-5212180
廊坊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突出发展高端高新产业,着力扩大高质高效供给,加快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是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攻关期,也是我市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关键期。进入新时代,廊坊的科技创新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
总的思路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立足于服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全面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对廊坊提出的新要求,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建设新时代创新型城市为主攻方向,瞄准科技创新短板,聚焦经济社会急需,突破体制机制障碍,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根本要求,全面提升企业、产业、区域创新能力,着力构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多领域互动、多要素联动的综合创新生态体系,让创新真正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和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全力开创新时代“经济强市、美丽廊坊”新局面。
二、行动目标
到2020年,高质量创新发展水平大幅提升,科技创新对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能力大幅提升,创新型城市建设迈出重大步伐。
——企业创新主体迅速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由318家增加到6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由5740家增加到9103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80%以上。
——产业创新平台增量提质。市级以上研发平台新增165家,总数由429家增加到580家;其中,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增42家,总数由15家增加到57家。
——区域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由1.05%提高到1.8%;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由4.8件增加到5.9件;技术引进和成果转化大幅提升,技术合同交易额由31.6亿元提高到40亿元;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由26.2%提高到30%左右。
——创新创业环境持续优化。进一步增强省级以上高新区创新活力,高新区综合发展指标排位实现前移;市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由85家增加到100家;国家级星创天地由8家增加到12家。院士工作站由28家增加到40家,高层次产业创新创业团队由15个增加到18个。
三、主要任务
(一)更加突出企业创新,增强持续发展新活力
1.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精准培育力度,完善后备培育库制度,做强做优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服务机构,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和申报流程宣传与培训,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体系的网格化、精细化、全程化,打造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每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0家。到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600家。
2.持续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通过分类指导、梯次培育、差异扶持、扩量提质,每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000家。每年市、县两级精准帮扶一批重点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全面落实研发费用75%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加快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实施高水平创新研发机构增长计划。提升市级研发平台研发能力,争取更多的研发平台进入省级、国家研发平台建设序列,市级以上研发平台年增速10%,到2020年总数达到580家。实施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达标行动,力争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80%。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围绕产业转型升级,采取政府引导的方式,支持域内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京津共建或自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到2020年,重点支持打造20家以上新型研发机构。
4.力促“双创”平台升级提质。大力开展“双创双服”活动,以培育市场主体和创新创业平台为重点提升“双创”支撑力,以服务企业、服务项目为重点服务发展。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着力打造一批专业化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支持每个县(市、区)建设2家以上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支持每所高等学校建设1家以上众创空间,强化创业服务和指导,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到2020年,市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达到48家、52家,吸纳入孵企业和创业团队达到3000家(个)以上,把廊坊打造成创新蓝海、创业沃土、创客乐园。
5.培育壮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围绕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打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充分发挥联盟在整合创新资源、优化科技服务、提升品牌质量、制定行业标准、推动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产学研资深度融合。到2020年,市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超过40个,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5个以上。
(二)更加突出产业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引擎
6.加快壮大新兴产业。壮大主导产业,大力提升“大智移云”产业首位度,重点打造新型显示、智能制造、新材料、大数据、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八大产业集群;依托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推进大数据产业与实体经济融合,支持润泽科技、华为、科大讯飞等龙头企业在我市加快发展,加快“中鼎云”数据基地、京东华北云数据中心、第六代AMOLED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以高质量项目建设带动产业链集聚延伸、促进产业向高端发展,不断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7.加快改造传统产业。以智能制造为重点,培育“两化融合”“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企业;启动建设市工业设计中心,培育扶植一批专业化工业设计公司和机构,在家具制造、装备制造等行业开展制造环节整体设计和工业产品再设计。总结推广板材加工、保温建材等传统产业整合提升成功经验,支持家具制造、印刷包装等传统优势产业,通过异地搬迁、引入战略合作伙伴兼并重组、链式发展,向集团化、股份合作化、管理现代化跃升。
8.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加强现代服务业关键技术研究,着力培育工业设计、智慧物流,协同电子商务、健康服务、文化创意、科技服务等新业态,构建服务专业化、经营规模化、布局集群化的新格局。建立现代服务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9.加快发展民生科技。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行动,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土壤污染治理等领域技术供给能力,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围绕“双创双服”活动20项民心工程中的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和居家养老、垃圾无害化处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等民生改善重大科技需求,实施科技惠民项目,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10.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加快推进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和质量农业发展,加强新品种的培育和优良品种的引进试种,完善全产业链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重点支持智慧农机、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物联网、农产品电子商务、生物肥料、生物农兽药、生物饲料等关键技术研发,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平台20家,培育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100家。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9%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
(三)更加突出对接京津,构筑成果转化新高地
11.打造廊坊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全面落实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对接国家和京津科技成果库,搭建示范区科技成果推广系统与综合服务平台。指导永清高新区、固安高新区、霸州开发区研究建立成果对接、重点举措、转化落地三个清单。到2020年,示范区建设技术转移平台11个。
12.推动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建设。推动京廊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和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发展高端蔬菜、有机林果、精致养殖等六大优势特色产业。建设20个京津冀农业协同创新平台,培育50个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壮大6个农业创新型产业集群。
13.建设产业特色鲜明的协同创新基地。精准对接引进京津科技创新资源、科技成果和科技企业,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原则,采取政校企、校企、院企等多种合作方式,建设一批有利于京津科技资源聚集、新型产业落地和成果转化的协同创新基地,进一步畅通京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渠道。支持华夏太库、宏泰泰智会等一批龙头企业建设,加大域外创新中心建设,拓宽利用吸引国际创新资源的平台和渠道,更多地引进国际高端人才、技术和成果,在有条件的开发区建设一批产业特色突出的国际合作园。到2020年,建设省级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3个,力争3年内引进转化京津科技成果300项以上。
(四)更加突出区域创新,打造联动创新新格局
14.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落实《河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制定出台我市实施方案。发挥京津冀技术转移协同创新联盟作用,支持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新建一批省、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加快建立功能完备、交易活跃、互联互通的市、县技术转移机构网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团等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吸引海外高层次技术转移人才和团队。到2020年,省级以上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达到16家。以“互联网+技术市场”为核心,打造一批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区域性、行业性技术交易市场,谋划建设集展示、交易、转化、服务四位一体的科技成果展示国际化平台。把京津作为我市技术转移的策源地和重要源头,按照互联网+技术转移的模式和“统一交易规则、统一服务规范、统一信息标准”的要求,建立一体化的京津冀技术市场,建设京津冀技术交易河北中心廊坊分中心和中国创新驿站市县基层站点等。到2020年,全市技术交易总额达到40亿元;其中,吸纳京津技术合同交易额占50%以上。
15.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按照国家《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要求,争取跨入国家创新型城市行列。深入开展创新型县(市、区)建设,积极争创省级创新型县(市、区)。聚焦解决县域创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按照“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典型带动、梯次推进”的思路,对全市各县(市、区)按科技创新水平进行分类,分别确定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目标、路径和举措,研究制定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工作方案,实现县域差异化、可持续发展。
16.实施高新区和农业科技园区提档升级工程。持续推进高新区管理创新,优化高新区发展环境,重点支持省级以上高新区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国家级园区上水平、增优势、强品牌,省级园区上档次、增特色、提效益”的发展思路,推进各高新区提档升级,进位争先。鼓励各高新区规划建设对接京津科技成果转化的特色区中园,围绕1—2个主导产业,完善产业链条,提升协作配套能力,增强对高端项目的吸引力、承载力。统筹推进市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支持霸州市级园区升级省级,实现所辖10个县(市、区)农业科技园区全覆盖。到2020年,市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达到40家。
17.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每年组织2—3家企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支持5家以上企业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作价入股、保险等知识产权金融创新项目;培育1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资助授权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500件以上。建设1家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每年专利申请量增长200件以上;到2020年,全市授权发明专利超过500件。
(五)更加突出科技创新改革,激发创新创业新动力
18.深入推进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落实《京津冀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方案》《河北省系统推进石保廊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在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举措落地实施,确保试验区改革任务按时全部完成。
19.改革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建立市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确定年度支持的重点领域、重点内容、重点环节,形成更加简单管用、务实高效的市级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体制。加强管理监督流程,积极培育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优化财政投入方式,安排专项资金落实我市出台的科技创新支持政策,形成“有创新就有政策资金支持”的普惠制科技引导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四两拨千斤”作用,通过优化财政资金投向及方式,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向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实现较快增长。
20.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制定科技金融专项资金配套管理办法,研究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政策措施。支持我市各类创业投资机构,联合社会资本,积极争取省级科技创业投资和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在廊坊市设立省级科技创业投资和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及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企业支持力度。扩大科技创新券资金规模,实现与京津科技创新券相互衔接、互认互通、统筹使用。
21.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行科技成果市场定价、收益分配、产权管理、转化评价等四个机制与统计报告、无形资产管理、转化信息库等三项制度,带动国有资产确权、变更等相关领域改革,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规律的市场定价机制和市场化的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协议转让制度。探索开展职务发明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
22.推动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科技管理服务,实现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职能转变,建立“互联网+科技服务”新模式,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全面落实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在选人用人、科研立项、岗位设置、经费管理、职称评审等方面的自主权。根据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可在机构编制限额内自主设置内设机构和所属教学、科研机构,调剂使用编制。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引进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开展协议工资、项目工资或年薪制试点,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岗”,建立分类考核评价体系。
23.建立更加灵活的人才发展机制。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技人员绩效工资收入,加大科研项目激励收入,鼓励获取更多科技成果转化收入,支持离岗创业、兼职兼薪获得合法收入,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大力推进人才兴廊工程,吸引一大批高层次人才来廊创新创业。持续推进科技英才“双百双千”工程,每年争取支持引进2个高层次产业创新创业团队和20名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英才,新建3家院士工作站。
(六)更加突出创新环境优化,营造创新驱动新生态
24.强化组织领导。廊坊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本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推动全市科技创新重大战略研究、重大政策安排、重大工作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成立相应领导小组,2018年6月底前出台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并报市政府备案。
25.强化科技投入。继续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予以支持,建立市、县财政科技资金快速增长机制,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统筹安排财政科技资金,重点支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新型研发机构培育、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等。强化普惠性后补助支持,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
26.强化政策落实。加强对国家和省、市已出台创新政策的宣传培训,开展重大政策落实试点,建立政策落实督导体系,推进改革举措的梯次实施和落实到位。搭建税收等优惠政策落实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掌握创新政策落实情况。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研究制定重大创新政策第三方评估实施意见,通过评估优化创新政策体系。
27.强化监测考核。建立科技创新指标监测体系,完善包括创新主体、创新投入、创新人才、创新成果、创新环境等指标在内的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指数,实行重点指标月报与季报制度。强化考评激励引导,市委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专门制定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干部选拔、奖惩的重要依据,考出导向,评出动力。
附件:
1、《廊坊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主要任务责任分工
2、《廊坊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点目标任务分解
附件1:
《廊坊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主要任务责任分工
序号 | 主 要 任 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1 | 更加突出企业创新,增强持续发展新活力 | 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 | 市科技局 | 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
2 | 持续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 市科技局 |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 |
3 | 实施高水平创新研发机构增长计划 |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 |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 |
4 | 发展新型研发机构 | 市科技局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 |
5 | 力促“双创”平台升级提质 | 市科技局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 |
6 | 培育壮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 市科技局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 |
7 | 更加突出产业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引擎 | 加快壮大新兴产业 | 市发改委 | 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
8 | 加快改造传统产业 | 市工信局 | 市科技局;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 |
9 | 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 | 市发改委 | 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 |
10 | 加快发展民生科技 | 市科技局 | 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食药监局;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 |
11 | 加快建设现代农业 | 市农业局 | 市科技局;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 |
12 | 更加突出对接京津,构筑成果转化新高地 | 打造廊坊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 市科技局 | 永清县政府、固安县政府、霸州市政府 |
13 | 推动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建设 | 市科技局 | 三河市政府、大厂县政府、香河县政府、广阳区政府、安次区政府、固安县政府 | |
14 | 建设产业特色鲜明的协同创新基地 | 市科技局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 |
15 | 更加突出区域创新,打造联动创新新格局 | 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 | 市科技局 | 市人社局;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
16 | 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 | 市科技局 | 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 |
17 | 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 | 市科技局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 |
18 | 实施高新区提档升级工程 | 市科技局 | 市商务局;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 |
19 | 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园区 | 市科技局 | 市农业局;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 |
20 | 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 | 市科技局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 |
21 | 更加突出科技创新改革,激发创新创业新动力 | 深入推进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 市发改委 市科技局 |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
22 | 改革科技计划管理体系 |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 ||
23 | 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 市财政局 市科技局 市金融办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 |
24 |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 市科技局 | 市教育局 | |
25 | 推动科技研领域“放管服”改革 | 市科技局 | 市教育局 | |
26 | 建立更加灵活的人才发展机制 | 市委组织部 | 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 |
27 | 更加突出创新环境优化,营造创新驱动新生态 | 强化组织领导 | 市科技局 | 市有关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
28 | 强化科技投入 | 市财政局 | 市科技局;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 |
29 | 强化政策落实 | 市科技局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 |
30 | 强化监测考核 | 市委组织部 | 市科技局;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
附件2:
《廊坊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点目标任务分解
序号 | 重点目标任务 | 单位 | 县(市区) 年 度 | 三河市 | 大厂县 | 香河县 | 广阳区 | 安次区 | 永清县 | 固安县 | 霸州市 | 文安县 | 大城县 | 廊坊 开发区 | 全市 | |||||||||||
1 | 万人发明专利 拥有量 | 件 | 2018 | 6 | 3.8 | 3.8 | 7.3 | 2.5 | 1.0 | 2.9 | 1.3 | 1.4 | 0.9 | 120 | 4.8 | |||||||||||
2019 | 6.6 | 4.2 | 4.2 | 8.0 | 2.8 | 1.1 | 3.2 | 1.5 | 1.6 | 1.1 | 122 | 5.3 | ||||||||||||||
2020 | 7.3 | 4.7 | 4.6 | 8.8 | 3.1 | 1.3 | 3.5 | 1.7 | 1.8 | 1.3 | 124 | 5.9 | ||||||||||||||
2 | 技术交易总额 | 亿元 | 2018 | 2 | 1.5 | 0.8 | 2 | 2 | 0.8 | 1.5 | 0.8 | 0.8 | 0.8 | 10 | 23 | |||||||||||
2019 | 2 | 1.5 | 1.5 | 3 | 3 | 1.5 | 2 | 1.5 | 1.5 | 1.5 | 11 | 30 | ||||||||||||||
2020 | 4 | 2 | 2.5 | 3.5 | 3.5 | 2 | 2.5 | 2 | 2 | 2 | 14 | 40 | ||||||||||||||
3 | 高新技术企业 | 家 | 2018 | 81 | 23 | 37 | 37 | 46 | 22 | 42 | 24 | 20 | 23 | 83 | 438 | |||||||||||
2019 | 92 | 29 | 44 | 43 | 53 | 28 | 50 | 32 | 27 | 29 | 93 | 520 | ||||||||||||||
2020 | 100 | 36 | 51 | 50 | 60 | 35 | 58 | 39 | 35 | 36 | 100 | 600 | ||||||||||||||
4 | 科技型中小企业 | 家 | 2018 | 832 | 485 | 598 | 421 | 514 | 505 | 547 | 766 | 829 | 746 | 650 | 6893 | |||||||||||
2019 | 959 | 552 | 667 | 479 | 609 | 571 | 622 | 885 | 932 | 860 | 767 | 7903 | ||||||||||||||
2020 | 1109 | 632 | 752 | 549 | 719 | 651 | 712 | 1025 | 1062 | 990 | 902 | 9103 | ||||||||||||||
5 | 市级以上研发平台(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 | 家 | 省级 | 市级 | 省级 | 市级 | 省级 | 市级 | 省级 | 市级 | 省级 | 市级 | 省级 | 市级 | 省级 | 市级 | 省级 | 市级 | 省级 | 市级 | 省级 | 市级 | 省级 | 市级 | ||
2018 | 8 | 89 | 1 | 23 | 1 | 42 | 2 | 27 | 1 | 39 | 2 | 36 | 1 | 33 | 2 | 34 | 1 | 36 | 2 | 27 | 6 | 53 | 464 (省级27) | |||
2019 | 10 | 95 | 2 | 27 | 2 | 47 | 3 | 31 | 2 | 44 | 3 | 41 | 3 | 38 | 3 | 39 | 2 | 41 | 3 | 32 | 8 | 59 | 519 (省级41) | |||
2020 | 13 | 102 | 3 | 31 | 3 | 52 | 4 | 36 | 3 | 50 | 4 | 46 | 5 | 44 | 4 | 44 | 3 | 46 | 4 | 37 | 11 | 66 | 580 (省级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