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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大气办公开约谈9个空气质量全市排名较差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2018年1月1日我市正式开展乡镇空气质量监测工作以来,部分乡镇连续2个月空气质量排名较差。根据《廊坊市2018年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及考核办法》,3月12日下午,市大气办决定对今年前2个月空气质量排名连续较差的9个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公开约谈。9个乡镇分别是文安县滩里镇、大留镇镇、赵各庄镇、史各庄镇、孙氏镇,大城县北魏乡、臧屯乡、大尚屯镇,霸州市王庄子乡。
会上通报了约谈原因及存在问题,被约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依次作了表态发言,说明本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和下一步的整改措施,文安县、大城县、霸州市政府主管负责同志对本地区问题讲了具体意见。会议要求,连续2个月空气质量排名较差乡镇政府要对问题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引以为戒,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本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据了解,2017年12月26日,我市发布《廊坊市2018年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及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是依据廊坊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廊坊市强力推进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参照国家对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及公布的办法和河北省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及公布办法而制定的。《办法》明确了乡镇空气质量排名办法适用范围及考核标准,对监测数据管理及数据审核、乡镇空气质量排名提出具体要求,同时还规定了追责问责条款。《办法》适用于对廊坊市各县(市、区)90个乡镇环境空气质量的月度、季度、半年和年度排名。全市90个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均依据当地环境空气质量细颗粒物(PM2.5)和二氧化硫(SO2)单项指数加和(简称“两项加和指数”)进行排序。每月、季度、半年和年度,由市环保局对全市90个乡镇的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及相关数据进行一次汇总,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抄送市大气办。遇有应急响应等特殊情况、特殊时段、特殊需要,可随时通报日排名、周排名。各县(市、区)要分别制定本辖区乡镇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办法,并报市大气办备案。对因工作不力,乡镇空气质量长期进入倒数排名的,要严肃问责。
我市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建立,对于落实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把环境监测向全市域扩展,把治霾责任和压力向基层延伸压实,具有重要作用。《办法》的出台对于增强精准治霾更具针对性,考核讲评更具准确性,在全国尚属首例,具有现实示范意义。全市90个乡镇全部建立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与国省市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全市3000多家企业在线监控、5000多个传感器监控设备联网运行,形成覆盖全市的联防联控在线监测治理体系后,对持续打赢蓝天保卫战必将起到良好支撑作用。
此次集中约谈,正是我市不折不扣执行、落实问责机制的有效体现。据了解,我市各片区连续两个月排名后三名的乡镇也将由所属县(市、区)进行约谈。分别是南部片区的文安县滩里镇、文安县大留镇镇、大城县北魏乡;北部片区的香河县钳屯镇、大厂县夏垫镇;中部片区的固安县马庄镇、永清县永清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