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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动态

我市春节期间 社会治安状况平稳有序

2018年02月24日 来源: 《廊坊日报》 作者: 通讯员 张永明 记者 滕佩智 实习生 董旭昶 字体:  

近日,记者从市公安机关获悉,春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针对节日期间治安特点,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大力加强社会面稳控,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禁放管控等工作。节日期间(2月15日至2月21日12时),全市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有效报警4382起,其中刑事类警情64起,治安类警情1515起,交通类警情1663起,消防类警情71起,全市未发生影响稳定的重特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重特大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

春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重点场所清查,采取多种措施,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全力做好消防安全保卫,确保发生消防警情能迅速处置、及时救援。持续强化消防宣传工作,提高市民消防安全意识。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掌握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具备收网条件的果断收网,需要继续经营的坚决侦办不放松。

与此同时,全市公安机关加强社会面管控,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以市区综合警务室和巡逻车辆临时停靠点为支撑,积极构建“网格化”巡控体系,切实将警力投向城市广场、繁华商业区、车站、节庆活动密集区域等重点部位和案件高发、治安复杂区域,并安排专门警力对发案比较集中的商场、医院、菜市场等重点部位进行全天不定时巡逻防控,严打多发性侵财案件和街头犯罪,遏制扒窃、拎包、抢夺等街头犯罪的发案势头,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春节期间,全市共立刑事案件20起,同比下降60%;破案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抓获逃犯7名。

此外,今年是我市市区、各县(市)城区烟花爆竹全面禁放的第一年,为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各级、各部门将禁放宣传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市公安局统一印制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材料,全部发放到乡镇街道、农村和居民小区。同时,通过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微博、廊坊电视台、廊坊日报、廊坊都市报和各类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发布我市禁放规定和烟花爆竹案件线索举报方式,鼓励群众自觉遵守禁放政策,踊跃举报案件线索。加强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巡查管控工作。安排足够警力在除夕、初一、初五燃放高峰时段,开展联勤值守,加强“网格化”巡逻查控,及时发现、劝阻、制止和打击处理违法燃放活动,全市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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