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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公安局关于对黑恶犯罪线索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

2018年02月12日 来源: 《廊坊日报》 作者: 字体:  

为鼓励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辟黑恶违法犯罪线索来源,廊坊市公安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底,对提供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群众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重点

廊坊市范围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包括:威胁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医患纠纷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在房屋拆迁过程中,采取打砸、尾随、恐吓,甚至强行拆除,给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黑恶势力;房地产项目建设过程中,垄断建筑市场、垄断销售、强买强卖,装修时的“楼霸”等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对正常经营商户采取占地不消费、有意制造打架斗殴事件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迫使商户停业、转让、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匿名举报时,举报人可使用6位数以上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公安机关以密码确定举报人并给予奖励。

(一)电话举报:0316-2333447(24小时),0316-2333419;

(二)信件举报(来访举报): 廊坊市安次区杨税务乡民兵预备役训练基地,刑警支队扫黑办(收),邮政编码065000;

(三)网络举报:www.lfgaj.gov:8234。

三、奖励办法

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30000元;

(二)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三)以涉恶类犯罪团伙具体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四)以涉恶常见各类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五)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10000-20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

对举报线索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奖励机制。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于补充举报新线索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奖励范围:(一)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人员、服刑人员检举揭发的;(二)公安机关事先掌握的;(三)国家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知悉的;(四)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员举报的;(五)其他不属于奖励范围的情况。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和举报人将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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