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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近年来,我市坚持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以退出全国重污染城市倒排前十为目标,通过全力推进燃煤治理、严格扬尘管控、强力治理工业污染、加快压减钢铁产能、积极推进机动车尾气治理等举措,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力推进燃煤治理。我市继续把燃煤治理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多措并举,全力推进。一是全力推进散煤清洁化替代。廊坊市2017年“气代煤”实际任务量为613823户,其中,荣乌高速以北的禁煤区任务量为382921户。为实现全市域散煤清零目标,将荣乌高速以南大城、文安和霸州部分地区的非禁煤230902户列入2017年“气代煤”改造任务,现我市613823户“气代煤”工程任务已完工,省下达我市2017年“气代煤”任务目标数为380555户,已超额完成,完成率161%。“电代煤”方面,完成入户电网改造及采暖设备安装8万户,占总任务的104%。二是继续开展燃煤锅炉治理。2017年,我市共淘汰10蒸吨及以下各类燃煤锅炉4175台,提前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燃煤小锅炉清零任务;拆除10-35蒸吨燃煤锅炉194台,提标改造35蒸吨以上大型燃煤供热锅炉72台。三是扩大热电联产成果。我市在去年实施热电联产一期项目的基础上,今年加快项目二期建设,目前已完工并投产使用,增加供热面积470万平方米,并网集中供热锅炉20台。四是严控散煤销售。全市700个散煤销售网点已全部清理取缔,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散煤流动销售行为。
严格扬尘管控。重点是工地扬尘治理,建立了缴纳文明施工费制度,在市城区125个建设工地全部安装了扬尘在线和视频监控设备,严格按照“7个100”目标要求强力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采取立行立改、隔日整改、责令停工整改、清出市场和经济处罚等措施。2017年以来,共落实处罚金420万元。同时,常态化实施道路扬尘治理,市城区主干道每天保洁时间不低于18小时、次干道不低于16小时,并按照北京标准,对市区300辆渣土运输车辆完成了升级换代,严控道路遗撒问题。
强力治理工业污染。围绕国家、省下达的目标任务,我市把“散乱污”企业整治和VOCs治理作为重中之重,强力推进,每周调度,通报进度,排名晾晒。目前,纳入台账的12003家“散乱污”企业已全部完成治理,省下达的158家涉VOCs排放重点治理企业,已全部治理完成。所有治理完成的企业都通过了各县(市、区)、市直牵头部门、业内专家的联合验收。同时,我市建立了常态化的巡查队伍,加强巡查,严防反弹。
加快压减钢铁产能。2017年,我市将省下达的“确保1家力争2家”的钢铁企业整体退出目标提高到“确保2家”,从年底完成提前到9月底完成。今年4月26日,霸州市新利钢铁公司全部停炉停产,退出炼铁产能182万吨、炼钢产能270万吨;8月24日,前进钢铁公司全部停炉停产,退出炼铁产能234万吨、炼钢产能228万吨,提前实现了确保2家的目标,并对职工全部妥善安置、停炉停产无事故、无一起上访事件,下游800家涉钢企业整体转型,彻底取缔300家,外迁转移100家,规范提升入园区400家。年可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6500多吨,日减少重卡运输车辆3000多辆次。
积极推进机动车尾气治理。加快推进老旧车辆淘汰,全市4231辆报废任务,已完成报废4184辆,占比98.89%。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全市1500辆新能源汽车(标准车)的推广任务,已基本落实2131辆,超额完成。严格高排放车辆入城管控,发布高排放车辆在市主城区限制通行的通告,对进出市城区的各类营运车辆实行办证管理、错峰通行,并在市主城区进城路口安排警力,分兵把守,严禁国IV以下高排车辆进入城区。强化油品质量监管,组织开展油品整治专项行动,凡销售不符合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的加油站点,一律顶格处罚,无限期停业整改,2017年全市共抽检油品5014批次,出具检测报告4629批次,合格率在99.2%以上,对不正常使用回收装置和销售不合格油品的22座加油站全部进行关停。
此外,我市坚持常态化抓好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治理、烟花爆竹禁限放以及祭祀用品、秸秆、垃圾、落叶等各类露天禁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