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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市空气质量 成功退出“倒排前十”
10月至12月在“2+26”城市秋冬防攻坚战中正排第3名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昨日向媒体发布了2017年12月和1-12月全国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空气质量状况。继2016年后,廊坊市又成功退出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倒排前十”名单。
2017年12月,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6.0%,同比上升8.5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7%;PM10浓度为10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7%。1-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8.0%,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5%;PM10浓度为7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1%。
2017年12月,74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10位城市(从第74名到第65名)依次是:徐州、邯郸、西安、兰州、保定、石家庄、太原、邢台、济南和成都市。1-12月,后10位城市依次是: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唐山、太原、西安、衡水、郑州和济南市。廊坊市成功退出“倒排前十”。
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4.6%,同比上升34.1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1.3%;PM10浓度为1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3.9%。1-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6.0%,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9%;PM10浓度为1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2%。10—12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7〕110号)实施以来,PM2.5浓度削减幅度最大的前6位城市是石家庄、北京、廊坊、保定、鹤壁和安阳市,与去年同期相比,PM2.5浓度削减幅度均在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