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
我市部分企业违法排污依然严重
国家环保部、省环境执法检查组通报督查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9月11日,市大气办召开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曝光问题新闻发布会,市工信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分管负责同志、市双联办专职副主任、PM2.5专家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上,由市工信局通报“散乱污”企业整治存在的问题;由市建设局通报工地扬尘管控发现的问题;市环保局通报国、省督查发现的问题和廊坊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市双联办通报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近期督导巡查发现的重点问题。据悉,9月15日,国家环保部巡查组将进驻我市,对2017-2018年度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落实、软落实、欠落实的相关情况和整改问题不到位问题进行督导检查。
■环保部督查组发现问题7个
会上,由市环保局相关负责同志通报了国家环保部9月1日—9日对大城、文安、固安、霸州、香河等县(市)的督查情况。督查发现问题7个,其中大城1个,文安2个,固安1个,霸州2个,香河1个。发现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大城县关家务四合保温材料厂已按照“两断三清”的要求取缔拆除到位,但企业主在未经任何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恢复生产用电,并将场地租赁给他人用于油漆(涂料)加工。现场发现了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包装桶等,新设置的电表读数为497度。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已组织相关部门对涉事企业进行取缔。
文安县昱阳板厂现场核查情况:1.该企业正在生产,设备有在运行,操作间可闻及刺激性油漆味,车间无组织排放粉尘严重。该企业门口张贴有文安县环境保护局对昱阳板厂的封停告知,车间内三台生产设备贴有文安县环境保护局封条。2.该企业有燃煤锅炉,压力表有读数,且在通电作业。车间外堆存散煤。文安县昱阳板厂位于文安县左各庄镇南二环路,法人陈昱阳,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由于该企业未按照“人造板行业20条整改标准”进行整改,环保部门已对其进行了封停。环保部督查组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设备有在运行,操作间可闻及刺激性油漆味,车间无组织排放粉尘严重。左各庄镇政府当即对该企业进行了断电,并责成镇环保分局进行现场核查,依法处理,同时对该企业所使用燃煤锅炉、热压机、预压机等设备进行集中拆除。目前,该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散煤清理完毕,县环保局对该企业已经立案调查,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文安县陈福全单板小区(集群)现场核查发现,该集群完全未按照“两断三清”的要求取缔拆除,现场有四家企业正在生产。左各庄镇政府已对包括4处正在生产的陈福全单板小区(集群)散乱污企业,全部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进行了拆除取缔。
固安县佳兴制桶厂在“散乱污”名单内,原已取缔拆除。但业主在未经任何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接通生产用电并将厂房租赁给他人用于玻璃切割。已断水断电,并清除玻璃切割设备,库房仅用作存储用途。
霸州市洪祥钢木家具厂现场核查情况:1.该企业已停产,但没有严格按照“两断三清”的要求落实到位。现场还有大量生产设备、原材料和产品。2.企业主在未经任何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恢复用电,并设置5台注塑机、1台破碎机、1台柴油发电机等进行塑料产品加工,生产现场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有大量原材料和产品。
霸州市煎茶铺镇佳彩展具厂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展架切割、打磨、焊接车间未建污染防治设施;刷漆车间有过生产痕迹且未建污染防治设施,并存有30多桶油漆,该厂无环保审批手续。
香河县金华塑料制品厂位于渠口镇韩庄村内,不在“散乱污”企业名单内。该企业于2017年5月30日已被渠口镇政府断电查封,从感观上看该企业近时间未有生产迹象,但车间内有部分生产设备未拆除,库房内有部分原料。
■省环境执法检查组发现问题23个
2017年9月6日-9月10日,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执法检查组在对文安和大城两县进行现场检查时共发现环境问题共23个。其中环保部强化督查整改不到位1个、污染防治设施缺失4个、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5个、“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改未完成取缔不到位6个、未按要求列入“散乱污”整治名单1个、物料露天堆放扬尘污染1个、燃煤锅炉整改不到位2个、其它环境问题3个。主要涉及文安6个和大城17个问题,其中大城建驰商砼存在3个问题。发现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文安县新钢钢铁有限公司,位于文安县新镇镇,9月8日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存在的问题:1.该企业于2014年6月20日与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在线的委托运营合同,但对在线监控室管理不严,虽安装了摄像头,但未对门房上锁,企业人员可以进出,同时,竖炉在线监控室也存在相同问题。2.料场部分物料苫盖不完全,扬尘措施不完善,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类型是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查处情况移交当地处理。
河北宏信塑胶工业有限公司,位于文安县史各庄镇,9月8日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存在的问题:1.未在搅拌投料口和粉碎投加口安装粉尘收集设施;2.生产车间生产设备密闭不严,部分原料有机树脂散落车间;3.企业于2006年编制了环评,并于当年7月获得批复,现场未提供验收手续和排污许可证副本,且正本未标注污染物排污总量,无法对企业排放总量进行核对;4.该企业润滑油桶露天存放;问题类型是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查处情况移交当地处理。文安县宏利达塑料机械,位于文安县史各庄镇,名单内“散乱污”企业。9月8日现场检查时,企业已停产,物料和产品已清理,但生产设备未清理到位,存在随时恢复生产的隐患。问题类型是“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不到位,查处情况移交当地处理。
河北日上建材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文安县新桥开发区,9月8日检查时,企业停产。该企业属于环保部强化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企业。该企业正在安装VOC处理设施,水性喷漆工序排气筒高度不到15米,未达到环评审批要求,废油漆桶未放入危废间。问题类型是环保部强化督查整改不到位,查处情况移交当地处理。
文安县老马塑料机械厂,位于文安县赵各庄镇,环保部强化督查交办问题。现场检查时,企业有焊接烟尘收集装置,并按照环保部强化督查组要求对厂房地面积尘进行了清理,但通过查看焊接烟尘收集设备,其利用滤芯过滤烟尘,2016年底投入使用,截至检查当日,未对滤芯进行过更换。问题类型是其他环境问题,查处情况移交当地处理。
文安县“散乱污”企业名单,根据县政府提供的散乱污企业名单,现场对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廊坊辉恒木业有限公司、文安县远盛彩钢钢构厂、文安县旭日塑料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与实际情况不符,名单中列明取缔的、现场核实为改造提升类。问题类型是其他环境问题,查处情况移交当地处理。
河北美斯德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大城县广安镇,该企业是环保部强化督查整改问题企业,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环保部督察问题已经整改到位。检查时煤苫盖到位,但煤棚尚未建设。问题类型是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查处情况移交当地处理。
河北普莱斯德绝热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大城县权村镇,9月7日现场检查时,企业停产。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脱硫工艺加药记录不完全。问题类型是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查处情况移交当地处理。
大城县佳能保温材料厂,位于大城县权村镇,9月7日检查时该企业属于“散乱污”名单企业,属于整改提升项目。现场检查时未生产。企业已断电,无污染治理设施,企业环评手续正在审批中。整改提升未完成。问题类型是“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不到位,查处情况移交当地处理。
廊坊奇彩颜料有限公司,位于大城县里坦镇,该企业属于“散乱污”名单企业,属于整改提升项目。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污染治理设施已安装、集气罩未安装。问题类型是“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不到位,查处情况移交当地处理。
大城县宏彩煤矸石砖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大城县里坦镇,该企业属于“散乱污”名单企业,属于整改提升项目。现场检查时未生产。煤矸石未密闭、污染治理设施未安装、无环评审批手续。问题类型是“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不到位,查处情况移交当地处理。
根据大城县政府提供的“散乱污”企业名单,现场对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除大城县佳能保温材料厂、河北盛宇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大城县权村鸿兴橡胶制品厂、廊坊奇彩颜料有限公司4家外,名单中多家列明取缔的、现场核实为改造提升类。问题类型是“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不到位,查处情况移交当地处理。
恒基花园,位于大城县,9月6日现场检查时,该小区存在1台供热锅炉已停用,但未拆除到位。问题类型是燃煤锅炉淘汰不到位,查处情况移交当地处理。
建驰商砼,位于大城县,9月6日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营运。存在三个问题:1. 1台燃煤锅炉虽停用,但未拆除; 2.皮带传送未封闭,洗车设备损坏,未及时修理; 3、部分沙土未入料仓,露天堆放,地面未硬化吧,存在大量沙土。建议立案查处,并督促企业立即停产整改。问题类型一是燃煤锅炉淘汰不到位,二是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三是物料露天堆放扬尘污染,查处情况均为移交当地处理。
大城县鑫磊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大城县,9月6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厂区未进行洒水降尘、原料车间未完全密闭,存在扬尘污染。脱硫运行加药台账记录不健全。问题类型是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查处情况均为移交当地处理。廊坊紫光化工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大城县,9月6日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烟道被割开,漏气现象严重,部分烟气直排。问题类型是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查处情况移交当地处理,移交公安部门追究责任。
昱志包装厂,位于大城县,9月6日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该企业1台印刷机停用,未配套建设VOCS治理设施,且吹塑机VOCS治理设备无法有效收集VOCS气体。问题类型是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查处情况移交当地处理。
刘家村郑占厂砂石料场,位于大城县,9月6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列入“散乱污”企业名单。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未经营状态,料场原料苫盖不到位。问题类型是未按要求列入“散乱污”整治名单,查处情况移交当地处理。
廊坊首创磨具有限公司,位于大城县,9月6日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虽建设了VOCS治理措施,但排气筒无标识牌、新增加的液压机、电烤箱与环评不符。问题类型是其它环境问题,查处情况移交当地处理。
河北格瑞玻璃棉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大城县,9月6日现场检查时,企业的A区、C区正在生产,B区停产。B区煤堆未完全密闭,密闭一半。C区正在进行脱硝工艺升级。问题类型是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查处情况移交当地处理。
廊坊宝德风古典家具有限公司,位于大城县,9月6日现场检查时,企业停产,从企业生产迹象看家具加工过程中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车间未完全集中收集。问题类型是“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不到位,查处情况移交当地处理。
■市双联办通报巡查问题19个
市双联办通报市三区近期督导巡查发现的重点问题。9月1日至10日市双联办对24个区域进行督查,共在19个区域发现各类问题19个,其中,广阳区7个,安次区1个,廊坊开发区2个,市直部门9个。目前各相关责任单位对移交问题都已整改到位。发现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安次区杨税务乡林星钢琴厂院内东南角一家浙商无名家具厂,无任何证照,厂内喷漆房无VOCs净化设施,废气直排;杨税务乡廊坊永贺乐器厂,厂内喷漆房无VOCs净化设施,废气直排;杨税务乡廊坊宇航幼儿园实木家具厂,厂内喷漆房设有2组偷排风扇,废气直排。
广阳区碾子营村拆迁工地内建筑垃圾未苫盖、主要道路未硬化,工地车辆行驶时扬尘严重。市区河北工业大学东校区门口处,市政施工无抑尘措施,道路积尘、扬尘严重。 市区广阳道与东安路交口,凯悦嘉园项目工地,土方施工无抑尘措施,大面积裸土未苫盖,工地内主要道路未硬化,道路积尘、扬尘严重。
廊坊开发区祥云道与全兴路交口,共和兴塑胶有限公司,车间内正在生产,车间大门敞开,废气无组织排放。
市区城南医院对面,西域美食、宝月斋火锅店、红斌家常菜等多家饭店,露天烧烤,油烟净化效果不明显,另有百姓综合市场门口,流动烧烤摊,露天烧烤,无油烟净化设施。 市区王庄村拆迁,无牌渣土车苫盖不完全,道路积尘、扬尘严重。
市区永兴路与北凤道交口北侧围挡内,管道施工,土方施工无抑尘措施。
广阳区光明东道与东安路交口西100米北侧,早点店,仍使用燃煤炉。
广阳区旭航汽修厂危废间敞门开放,屋内危废敞口存放。
市区和平路与金源道交口南北道路两侧,园林绿化施工,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严重。
市区爱民东道与东华南路交口东100米路南,流动摊贩集中区,露天烧烤。
广阳区新华路与艺术大道交口东北侧,土方施工,无抑尘措施。
广阳区华夏奥韵北门路对面南北向小路大量积尘。广阳区银河北路与艺术大道交口东南部,尖塔拆迁工地大面积裸土未苫盖。祥云道(新华路至建设路)道路两侧正在平整土方产生扬尘。
广阳区广汽本田4s店,危废敞口存放,门窗敞开,废气无组织排放。
市区爱民道廊坊供电公司门口有裸土未苫盖。
市区光明道与银河路交口,东西向车流行驶缓慢,拥堵严重。
廊坊开发区化辛小区北区工地内部道路积尘,部分裸土未苫盖。
■市直三部门通报工作中存在问题情况
市工信局通报了对“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从2月份开始率先在全省启动“散乱污”企业整治,全市共排查出台账内“散乱污”企业12003家,并在全省率先完成了集中清理整治,其中关停取缔10347家,占比86.2%;整改提升1649家,占比13.7%;整合搬迁7家,占比0.1%。
据悉,从8月份开始进入长效管控防反弹阶段。通过艰苦细致排查发现,当前“散乱污”企业整治中仍存有以下问题:存在打游击、流动生产现象,难捉难拿难根治;存有门中门、院中院,厂房套厂房现象,难进难查难发现;在“两断”后,存在私接私通私改,甚至私自发电,违规生产现象,难以杜绝;取缔后空房招租回流,防不胜防;基层村街关系网层层叠叠,难以打破。针对上述问题,制定并出台了《廊坊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长效管控十项措施》。
市建设局通报了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监督检查情况。截至目前,共有各类在建工程137项:其中房建类127项,市政类10项,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已覆盖全部房建项目;市建设局8个扬尘治理监督检查组,累计检查市直管工地8247个次,抽查三区工地20项,发现问题962个,下达停工通知书 45份,封停工地50个,均已落实整改;督导三区拆迁工地13个,其中已拆迁完成12个,清运完成9个;共立案41个,已结案39个,累计罚款369万元。
近期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艺术大道西延工程,土方作业面大,管理不到位。督导组多次约谈施工企业负责人,要求按照土方抑尘规定施工;凯旋城二期工程,绿化、外网同时开,多工种作业,管理不到位,市建设局已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要求责任单位严格遵守抑尘管理规定施工;太阳城一期工程,小区管网大面积施工及回填作业,土方苫盖、湿法作业不到位,道路清扫不及时,市建设局采取了集中联合执法,并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督导企业停止违规行为,并严格按照扬尘治理标准落实整改;梅花一品大厦工程,外网施工期间,湿法作业、土方苫盖经过整改仍不到位,已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供电公司生产营业综合楼广场配套施工程工,部分土方苫盖不严,已责令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完毕;四季花语7-21#楼工程,现场管理混乱,道路积尘严重,土方苫盖不到位,市建设局已对现场实施停工,要求对违法行为立即整改到位。
市环保局通报了廊坊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问题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一是未治理、未验收,擅自生产。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实施方案(2016-2017)年》要求,要按照河北省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3/ 2322-2016)要求,完成对医药制造、石油炼制、石油化学、有机化工、炼焦、钢铁冶炼和压延加工、木材加工、家具制造、交通运输设备制造、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 VOCs排放达标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起停产整治。现场检查,部分企业没有提标改造治理,未通过治理验收,仍擅自生产。二是低端应付不达标。部分企业使用活性炭进行治理,实际情况为长期不更换活性炭或未将废活性炭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处理,致使废气通过不具备吸附能力的活性炭处理排放,日常监管薄弱。在各县(市、区)、开发区都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治理去除效果不明显。在专项巡查工作中,发现部分行业、企业采取等离子、光氧催化工艺进行处理,经手持快速检测仪测试,废气处理前后污染物浓度显示,去除效果不明显,处理效率只有10%-30%,建议采用高效治理工艺。四是验收工作不实。省出台的新标准中,明令要求涉及VOCs排放的企业必须将废气从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排放并进行净化处理,即产生VOCs的主要生产工艺和装置必须设立整体或局部气体收集系统和净化装置,达标排放。但很多企业根本没有按新标准提标整治,一些县(市、区)也没重新进行提标改造验收。五是有设施不运行。部门企业已进行了达标治理,现场检查中发现配套治理设施不运行,擅自停运治理设备,不能发挥网格监管作用。六是规范企业搬迁入园。目前市区存在一定数量的印刷企业、汽车维修业,分布较分散,且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难于集中管理,建议鼓励企业进驻工业园区,汽车维修业建立钣金、喷漆园区,实行统一标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