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新闻发布

新闻发布

力克“四个不够” 攻坚“五大重点”
市大气办发布改善空气质量 攻坚月行动五大重点任务

 

2017年05月11日 来源: 《廊坊日报》 作者: 记者 葛雪梅 通讯员 卢艳丽 字体:  

5月9日,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明确全市扎实开展改善空气质量攻坚月行动五大重点攻坚任务。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我市5月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在月初召开的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会上,市委、市政府已部署5月份在全市开展改善空气质量攻坚月行动。但从检查情况看,一些单位仍存在认识不够高、行动不够快、工作不够实、落实不够好等问题。结合深入贯彻落实环保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经验总结交流会议和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大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联席会议精神,在全市继续扎实开展改善空气质量攻坚月行动,强力做好相关重点工作,市大气办就此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大加快工作落实力度。

一是要坚决把“散乱污”企业整治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格按照上级“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治改造”原则,采取果断措施,于5月11日前将已列入“散乱污”(含VOCs排放企业)清单的企业,按照“两断”的要求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并及时按“三清”要求尽快彻底取缔到位,防止死灰复燃。特别是已列入环保部通报我市20个“散乱污”集群的企业(名单附后),更要加大、加快整治落实力度,逐个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完成整治任务的时间节点;根据环保部要求,各地对“散乱污”企业整治要实施网格化管理,5月12日前,要对辖区“散乱污”企业进行一次再清查,对已列入“散乱污”整治名单的企业进行一次 “回头看”, 进一步完善“散乱污”企业台账、明确“网格长”和“网格管理员”责任。上述工作一并报市工信局备案并通过政府网站和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举报、监督。6月份开始,如再发现“散乱污”企业排查不彻底、违法生产、新建或擅自恢复生产等问题,要严厉追究相关“网格长”和“网格管理员”责任。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工作不尽责的单位,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公开约谈。

二是要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各类涉气企业,特别是高架源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环保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从5月10日起,对超标排放、无组织排放严重、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或设施不完善、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各类企业,特别是省公布名单的131家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凡是未完成治理和验收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治,并给予高限处罚。涉嫌有违法排污、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片面强调财政收入、外资企业、暂时难以治理到位等有地方保护主义行为,导致违法排污企业不实施停产整治的,要追究当地政府和决策者的责任。各地政府制定的专项打击行动方案报市环保局备案。

三是要坚决落实车油路污染防控措施。5月份,市商务局要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地政府,加大对成品油市场监管力度,上半月和下半月要分别组织一次加油站油品和油气回收装置抽查,发现有不合格行为的要顶格处罚、立即关停;市公安局要全时加大对各类重型载货车辆管控力度。各地政府要在5月10日前通知有大宗货物运输的企业实施错峰运输,在5月12日前完成一周内生产所需的原料、燃料、辅助材料等储备,最大限度减少重型载货车出入厂区和城区,各类超标和冒黑烟车辆一律禁止上路。今后,凡遇有重污染天气过程,各地都要提前组织好错峰运输和物料储备工作;市公安交警部门要强化市主城区交通疏导,特别是5·18经贸洽谈会和5·31图书博览会期间,要确保不因交通拥堵加重污染。

四是要坚决控制各类扬尘污染。全市各类施工工地,凡是没有严格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18条》标准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治;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要在专家组的指导下,加强道路洒水抑尘和机械化清扫。确保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城区道路积尘负荷达到 “以克论净”标准;按照谁的工地谁管理、谁的企业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坚决执行《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T2352-2016),严格落实钢铁、水泥、电力等重点行业和废渣、临时堆存场物料运输装卸、存储控制扬尘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5月份市建设局、市工信局、市环保局各负其责,每天对本部门负责监管的工地、道路、料场分别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日通报、周讲评、月总结,严肃追究经常发生问题的工地、企业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五是要坚决按期完成燃煤锅炉淘汰改造任务。5月份,市工信局、市环保局要督导各地加快燃煤锅炉淘汰步伐,确保在5月10日前,全市域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停用并落实断水断电移位要求,对按上级要求可保留的锅炉要加强监管,确保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市建设局要督导市三区在5月底前完成市主城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改造方式、完成时限;市发改委、市质监局要督导各地加快实施燃煤锅炉升级改造工程,推进锅炉能效普查和节能改造。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在强力做好上述五项重点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大对环保部和省督查组在我市发现的问题的整改力度,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短期内确实不能完成整改的也要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上级反馈整改情况;要高度重视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坚决防止因环境问题引发媒体炒作;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局等要依据工作分工,加大对气代煤和电代煤、市主城区禁止露天烧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垃圾和秸秆焚烧等工作的督导推进力度,确保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决心落到实处,确保5月份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