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中共廊坊市委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改善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解读稿
一、起草背景
2016年2月2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改善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必须把改善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切实解决在政策落实、项目落地和企业经营环境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培育亲商敬商安商富商的社会文化,加快形成市场主体活力竞相释放、创新创业蓬勃开展的良好局面,有效释放河北的优势潜能,实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又好又快发展,并要求各设区市提出自己的落实意见。
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我市贯彻落实工作纳入2016年全市深化改革工作任务当中,并责成市商务局牵头负责起草我市落实方案。按照市领导要求,市商务局会同市直相关部门,起草了《中共廊坊市委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改善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10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和22个市直部门征求意见,经反复修改、完善,由市法制办审查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最终印发。
二、工作意义
为打造区域性营商环境高地,进一步释放优势潜能、增创发展动能,提升廊坊核心竞争力,《实施方案》从十二个方面,提出了举措、明确了责任、规定了时限,进一步优化了我市政治要素、经济要素、社会要素、法治要素供给,为解决在政策落实、项目落地和企业经营环境中的突出问题提供了保障。
一是规范权力运行。我市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权力、责任“两个清单”体系,建立政策落实的快速通道,减轻企业在审批、缴纳税费等方面的制度性负担,为企业营造“宁静经营”的执法、司法环境。
二是提升对企服务。我市将采用降低门槛、负面清单、商事制度改革、鼓励创业创新的方式,建设更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同时加强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推动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还将建立重点项目落实保障机制、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园区项目承载力,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夯实组织保障。明确了各地各部门改善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将改善营商环境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督查工作范围,对工作任务和发现的问题实施台账式管理,加强了组织领导。同时,我市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整顿,推动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转变;还将建立第三方团队评估、民主评议等营商环境外部评估机制,对各县(市、区)营商环境进行年度评估,查找问题、提出建议;以此促进企业经营条件不断优化。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十二部分。
第一部分是营造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一是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二是探索推广“负面清单”管理方式,对重大项目加快审批过程。三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企业注册登记提供便利化服务。四是鼓励创业创新,大力扶持市场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成长。
第二部分是建立健全权力、责任“两个清单”体系。一是推进“两个清单”向基层延伸,指导各县(市、区)和乡镇健全完善“两个清单”制度建设。二是实现“两个清单”全覆盖,将所有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与行政行为相关的各类检查、检验、检测、检疫机构(单位)全部纳入“两个清单”管理范围。三是强化“两个清单”的动态管理,适时调整市级部门权责清单,加强对基层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部分是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一是提升市县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加快审批职能集中,提高审批服务质量。二是推动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打造一体化审批平台、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三是创新行政审批工作方法,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建设。
第四部分是打通政策落实“高速公路”。一是加强上级政策的贯彻落实,要求各级各部门强化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点领域改革的谋划和推进,加大对国家、省改革政策的落实力度。二是提高政策推出效率,对各级党委、政府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了时限要求与内容要求。三是开展政策推送工作,大力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开展“政策免费培训”和“送政策上门”服务。四是完善政策落实机制,对国家、省、市各项政策和本地本部门确定的改革任务,建立健全任务分解、督导检查、工作通报三项制度。
第五部分是建立重点项目落实保障机制。一是实行项目领导分包责任制,对重大项目实施领导分包,加强工作督导和考核。二是建立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强化对重点产业龙头项目的行政服务。三是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分级保障省、市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努力保障项目资金需求。
第六部分是减轻企业制度性交易负担。一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有偿服务和中介事项、机构。二是开展正税清费专项活动。三是严格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职能,完善行政处罚各项工作机制。
第七部分是营造企业“宁静经营”执法空间。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行政执法队伍的清理整合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监督。二是提升涉企执法内部管理。行政机关对企业开展的执法检查实施台账管理和“双随机”抽查。三是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合并、减少对企业的行政检查,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四是为企业经营提供强力的司法“护盾”,加强两法衔接,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完善纠纷多元快速化解机制。
第八部分是提升园区项目承载力。一是加快推进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二是支持园区对接国际标准,复制推广国内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经验。三是推动园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打造“新九通一平”的园区软环境。
第九部分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发挥政府信用建设示范作用,推进政务公开,支持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二是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以及数据采集共享平台。三是健全失信企业惩戒机制,定期公布失信企业名单。四是营造浓厚诚信宣传氛围,广泛开展诚信知识教育。
第十部分是建立营商环境外部评估机制。一是打造第三方评估团队,建立评价体系,开展年度评估。二是广泛开展民主评议,确保窗口部门和重点岗位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三是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将第三方评估和民主评议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参考。
第十一部分是加强改善营商环境的组织领导。一是明确主体责任,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二是强化督导检查,打造政府、人大、政协、司法及审计通力合作的立体监督体系。三是推动整改落实,对存在问题实行分类、分层、分责挂账整改。
第十二部分是锻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一是营造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抓营商环境改善的强大气场,努力营造亲商敬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二是持之以恒整顿作风净化环境,加大抓作风、抓监督、抓案件查处的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