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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河北这些收费和证明都取消了 涉及你生活方方面面

2016年06月29日 来源: 河北日报 作者: 记者 高原雪 字体:  

  遗失报到证,取消登报声明、工作单位(原毕业学校)证明材料等相关手续;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等统统取消……河北省人社厅近日印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加强和改进公共服务的实施方案》,今后办事将更方便、更快捷,这些与你息息相关的收费和证明都取消了。

  这些证明材料和手续将简化

  1.实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告知承诺制。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时,对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进一步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工作单位协商退回补充材料。

  2.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再对初次就业流动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等材料及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

  3.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取消收取流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等名目费用,杜绝各类违规捆绑收费和隐形收费等行为。

  4.已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的,不要求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证明在组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定等工作过程中,对当事人已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的,不要求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证明。

  5.改进留学回国人员、回国(来华)定居专家安置服务,有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人员不用再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6.“三证合一”的参保单位,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对已办理“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的参保单位,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申领、变更、注销、验证等业务时,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7.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换证周期规定

  依参保单位需求随时办理,完善和简化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方式。

  8.对非本地户籍人员按规定申请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在原籍或其他地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

  9.简化毕业报到证、职业(职称)资格证书遗失补发手续。

  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向主管单位提出申请,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声明、谁办理”原则,由主管单位通过内部数据系统核实信息,并在本级门户网站声明公告后及时办理,取消登报声明、工作单位(原毕业学校)证明材料等相关手续。逐步取消高校毕业生办理手续所需的纸质协议。

  这些服务流程将简化

  1.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卡加载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电子记录严格落实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省内实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经办流程和标准规范,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登记,不得以人户分离、户籍不在本地或没有档案等为由不予受理。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卡加载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电子记录。

  2.取消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手续。

  3.完善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完善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推进京津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做好对接国家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准备工作。

  4.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行政审批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行政审批,完善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分级管理制度。

  5.逐步取消异地就医时定点医疗机构盖章手续。

  6.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7.简化社会保障卡办理流程,缩短申领、补换周期。

  8.完善职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

  完善职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着力解决“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

  9.健全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缩短证书办理时间。

  10.畅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益救济渠道

  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调解工作机制,优化仲裁办案程序,完善立案、庭审、送达等环节的制度规范,在有条件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开设法律援助窗口,畅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益救济渠道。

  11.“一点举报投诉,全省联动受理”

  建立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收的举报投诉和主动巡查发现的案件信息,通过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登记、录入、流转和办理,实现“一点举报投诉,全省联动受理”。

  12.申请材料齐全、信息正确的,即来即办

  实行全省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系统,规范经办流程,建立管理服务单位的工资信息数据库,通过信息化方式办理工资福利业务。申请材料齐全、信息正确的,即来即办。

  这些公共服务将创新

  1、推进“综合柜员制”,方便参保对象

  推进社会保险服务“五险统一经办”,暂不具备条件的地方首先在参保登记、申报核定、稽核财务等业务环节实现统一经办。大力推进“综合柜员制”,方便参保对象。

  2.推进“电子社保”建设

  推进“电子社保”建设,全面推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网络查询和自助打印服务,推动人社系统自助服务机进窗口、进基层。

  3.推广窗口单位文化识别管理系统

  着眼于方便群众和基层,提升部门形象,推进规范统一的窗口单位品牌建设,试行人社部门窗口单位文化识别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柜台统一、办事程序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服务环境统一,强化宗旨意识,践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工作要求。

  4.推进公共服务智能管理系统建设

  探索建立群众和基层办事创业的信息数据库、政务服务效能数据库和窗口优质服务指标数据库,运用大数据技术,了解群众和基层公共服务需求,开展跨领域、跨渠道的综合分析,不断优化资源配置,丰富服务内容,做好个性化精确推送服务。探索建立“群众点菜、政府端菜”工作机制,采取调查问卷、网上收集意见、委托第三方调查等措施,认真查找公共服务和政务服务流程中的不足,列出问题清单,制定解决方案,以改革的成效取信于民。河北日报记者高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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