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回顾
市交通局:关于机动车维修收费标准、应对出租车拒载等有关问题
时间:4月23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
单位:市交通局
嘉宾:廊沧高速公路廊坊建设管理处 白洪生;廊沧路政大队 陈帅;京台高速公路廊坊建设管理处 付永乐;市公路管理处 李景存;市路政管理处 李彪;市运输管理处 吴昊; 市出租车管理处 刘继武; 市公共交通管理处 高东庆; 公交公司 王爱先; 路桥通行费管理处 孙淼。
主题:廊沧高速公路廊坊境内段前期规划、建设资金筹措与债务偿还、建设管理、路线养护、路政管理、生产经营与资产管理;京台高速公路廊坊境内段建设项目的前期规划、建设资金筹措与债务偿还、建设管理、路线养护与路政管理、生产经营和资产管理;国家关于公路养护管理的方针、政策在本市的实施;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连接线的路产路权;国家和省、市有关出租汽车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国家有关城市公交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
机动车维修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市民孙先生:我觉得目前车辆维修费用过高,特别是在4S店修车,费用会更高。请问,厂家是否存在乱收费现象?这么高的费用其收取是否有依据?
市运输管理处 吴昊:针对维修厂家如何收取费用问题,《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可按各省机动车维修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后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生产厂家公布的标准执行。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优先适用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的标准。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其执行的机动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如果车主自认为维修费用过高,可当场向维修厂家的价格结算员质询,价格结算员不能提供相应标准,车主可向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咨询。
遇到出租车拒载应如何处理?
市民孙女士:我在外地打工,回老家的时候需要打车,但是经常碰到出租车拒载。请问,碰到这样的事应该如何处理?
市出租车管理处 刘继武:由于市区部分路段维护改造,造成道路拥堵,出租车拉乘客人占用时间较长,如绕行宽敞路段,乘客又不理解,致使个别素质低的出租车司机找种种借口不去道路拥堵路段。
市交通局对此问题高度重视,在出租车管理处专门设立了投诉受理科。加大了对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力度,4名工作人员24小时全天候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一般案件当日结案,证据不清的复杂案件3个工作日内结案。对乘客举报拒载经核查属实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停业整顿和罚款的处罚。
对频繁过往干线公路收费站的车辆有何优惠政策?
市民王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我需要经常经过公路收费站。请问,对于频繁过往干线公路收费站的车辆有何优惠政策?
路桥通行费管理处 孙淼:根据《河北省收费公路(桥梁、隧道)管理办法》(冀交字[1999]655号)的有关规定,对以收费站为中心,半径10公里内的当地车辆和有固定营运线路的客运班车,可以实行按月包缴(即办理月票)的方式,包缴费额最低不得小于10辆次的通行费费额。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办理月票的载货车辆超限30%以上时,超限部分应按计重收费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