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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关于法律职业资格等有关问题

2015年02月27日 来源: 作者: 字体:  

时间:2月26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

单位:市司法局

嘉宾:国家司法考试处处长 李茂华;基层工作指导处 杜立刚。

主题:国家司法考试。

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时需提交哪些材料?

市民李女士:我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现在想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请问,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国家司法考试处处长 李茂华:申请人应向市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

1、当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2、身份证原件。符合放宽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

3、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本人照片。需提交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免冠证件照片4张(其中3张贴在申请表上,1张用于制作证书)。

5、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

6、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具有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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