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廊坊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2025年06月03日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字体: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国家要求‘十三五’期间河北应新增或改造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2482吨/日,但河北在落实中把污泥压滤处理能力计入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实际新增或改造无害化处置能力仅1824吨/日,石家庄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衡水市安平县垃圾处理发电项目主要焚烧生活垃圾、协同处置部分污泥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调度数据时不加审核鉴别,将其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等同为污泥处置能力上报。”“‘两区’建设工作机制还不顺畅,部门各自为政,部分职能交叉,难以形成合力。相关地区推进‘两区’建设大多停留在规划阶段,具体有效的措施不多。”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和《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将上述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4日至6月17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316-2020115,0311-87908302

电子邮箱:lfsthjdcb@163.com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中共廊坊市委          廊坊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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