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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有奖举报(试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调动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决定设立有奖举报(试行),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举报渠道
手机下载“幸福廊坊APP”找到“网上12345”,实名认证后点击进入“事件上报”,通过“事件上报”举报人提交举报信息,同时可以上传证据图片。
二、受理范围
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城市管理、教育医疗、交通安全、社会工作和市场监督管理等领域非紧急事项。紧急事项仍按原途径直接拨打110、120、122、119等求助。
1.重大安全隐患问题。①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企业、工贸企业、烟花爆竹企业、水利施工、城镇燃气行业等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②消防安全: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消防设施不全等。③交通安全:严重超限超载货车上路、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逃逸等案件相关线索;主干道路和施工路段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机动车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问题。④社会治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管制刀具、弩等危险物品;未经公安机关许可、备案,举办1000人以上大型群体性活动;伪造户籍材料、买卖身份证等。
2.严重环境污染问题。①非法排污:排放废水、倾倒剧毒或油类污染物、排放油烟、工业噪声等。②违规倾倒危废:违规处置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非法倾倒或贮存污染物。
3.政务服务问题。①行政不作为:在办理企业注册、规划建设、项目立项等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的问题。②乱作为:指定或变相强制企业接受高价中介服务的问题。③违法行政:滥用职权、程序违法、显失公平、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
4.市场监督管理问题。①食品药品安全:食品药品质量问题。②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仿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和名牌产品标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生产销售明令禁止的商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5.营商环境问题。①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程序不规范、方式简单僵化等问题。②严重侵害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破坏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以及个体、私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问题。
6.民生问题。①殡葬: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经营性公墓墓穴占地面积超标;违规接运遗体、利用遗体开展营利性殡葬服务。②养老:养老机构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养老机构未建立入院评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开展评估活动。③教育:校园内造成师生人身财产危害、小饭桌设置和饮食卫生问题。④医疗: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虚假证明,妇幼保健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医疗机构开单提成,居民医疗存在的问题等;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问题。⑤社会工作者及时发现的问题。⑥基层网格员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
7.城市管理问题。①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在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②违规建设:未取得规划许可私搭乱建建筑物、构筑物等问题。
8.其他涉及公共利益且影响较大的问题。
不予受理的情形:
1.匿名举报以及无法核实举报人身份的,只对举报事项进行核实处理,不再发放举报奖励。
2.受理核实后举报内容已进入司法、纪检监察程序的。
3.受理核实后恶意举报或借举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4.其他不属于政府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
三、奖励标准
根据举报问题的严重性、社会影响及贡献程度,实行分档奖励。
1.一般有效举报(提供线索属实,推动问题整改)奖励100元;
2.重要举报(涉及较大公共利益或安全隐患)奖励500元;
3.重大举报(涉及重大案件或避免重大损失)奖励1000元。
四、奖金发放方式
通过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方式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发放给举报人。
五、奖励发放条件
1.经查证属实且对问题解决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2.同一问题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提供有效线索者。
3.各部门依法依规设立的相关举报奖励,并且奖励金额相对较高的,按原列支途径和奖励金额发放,12345热线不再重复发放。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至2025年12月31日止。试行期间,针对发现问题可及时进行调整;试行期满后,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评估、修订。
感谢并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我们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全力保护举报人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让我们共同守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