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回顾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政策问答
一、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与单位新调入的职工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如何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当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应当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核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廊坊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廊坊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吗?
可以。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最高不得超过12%。单位可以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四、单位内的职工可以执行不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吗?
不可以。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
五、哪些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情形有: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含末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离休、退休,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出境定居;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死亡或者已宣告死亡;账户封存管理半年以上未继续缴存;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装修不属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情形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六、房屋产权已转移是否还可以提取佳房公积金?
不可以。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含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或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上述自住住房的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后,不可以继续以此自住住房为依据提取住房公积金。
七、能否进行首付款提取?
可以。每套住房可以按规定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所购住房的首付款金额。
八、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可以进行销户提取吗?
不可以职工存在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进行销户提取。
九、贷款结清后,是否还可以提取佳房公积金?
可以。
贷款结清后,可以申请最后一次提取,申请时间无限制,提取金额为贷款结清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贷期内与贷款结清后的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出还款付息总额,不含因逾期产生的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