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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中院紧盯质量和效率推进再审工作有序开展
“太感谢法官了,多年的矛盾纠纷得以根本化解。”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再审审查案件过程中,通过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合同纠纷案。
再审申请人陈某与被申请人某药业公司及原审第三人某建工集团合同纠纷一案,因案涉工程一直未能通过竣工验收,某药业公司一直未支付工程尾款60余万元。陈某起诉请求某药业公司支付工程尾款,原一、二审判决驳回了陈某的诉讼请求。
再审中,为从根本上化解本案纠纷,承办法官在认真分析研究案情基础上,综合全案事实和证据,理清调解思路,耐心进行释法明理,经多轮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近年来,廊坊中院严格落实“两审终审”司法制度,高度重视再审纠错意识,不断建立健全再审审查、立案和审理配套机制,推进工作创新发展。
该院增强服务意识,出台《关于规范再审审查流程的规定》,细化立案审查办理流程,对于申请再审案件,依法进行要素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在规定时限内应立尽立,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案、瑕疵案件;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引导申请人服判息诉。
对于情绪激烈的申请人,再审审查部门主动对接沟通,会同原承办庭室深入细致做好当事人工作,确保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原审原告张某与原审被告李某因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案外人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被告李某不服生效判决,以有新证据为由向廊坊中院提出再审申请。
案件受理后,廊坊中院立案庭承办法官立即进行沟通。经了解,双方当事人之间多年来积怨颇深,并且因该离婚纠纷共衍生出3个诉讼和执行案件。承办法官从化解双方怨气入手,悉心寻求双方的利益平衡点。最终,历经5轮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意愿。
开庭当天,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基层法院执行局相关法官,多方商讨执行和解方案,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又联系动员案外人撤回执行异议申请。最终,双方矛盾彻底解决,至此,一案“解”,三案“结”。
廊坊中院始终坚持把实质解纷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各环节。
为从源头上减少再审案件数量,廊坊中院紧盯质量和效率两个关键点,压实办案法官和合议庭责任,强化庭审组织和裁判文书说理,突出把好案件一、二审质量关,提高双方当事人息诉服判率;实现全域、全程、全员调解,对于符合调解要求的案件,遵循当事人自愿,广泛发掘各类资源,进行诉前、诉中和判后、执前全流程调解,以调促和,以调促执,减少对抗,营造和谐。
同时,廊坊中院积极探索建立案件评查机制,对于发改、再审检察建议和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一律先行评查,既评“案”又评“人”,对于存在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线索的,发现一起、追究一起,以严厉的追责问责机制确保案件质量。
在再审案件审查中,廊坊中院对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再审案件实行快速立案、快速送达、快速排期、快速审理、快速移送执行。在再审案件审理中,坚决做到争议焦点固定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举证质证在法庭,强化依法纠错的同时,注重纠纷实质性解决,把每一起再审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效统一。此外,廊坊中院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司法公开,确保再审当事人能够准确知晓案件审理进程,保障知情权。
强化人员管理,全面提升审判人员能力素质。廊坊中院坚决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实现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人员的审限意识,建立临期案件“亮灯”警示提醒制度,通过在办案系统显示“红”“黄”灯,督促办案人员严格按照审限制度要求及时审结案件。该院不断充实审判人员,加强教育管理,强化业务培训,更新法律知识,着力提升审判监督队伍服务大局能力、综合审判能力、应急处突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