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廊坊市贯彻落实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不折不扣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追根溯源,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强化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反弹;对责任明确、马上能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早见成效;对矛盾复杂、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问题,倒排工期、一抓到底;对区域普遍性问题,深挖根源、堵塞漏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经得起国家和省检验,经得起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例、全市PM2.5平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省考核目标要求;国、省控河流水质达到国家和省考核目标要求,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
(三)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得到显著提升。
二、主要措施
(一)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全力以赴抓好督察整改各项工作,加快整改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2.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传统产业全面低碳转型,巩固去产能成果,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推进城乡建设管理模式低碳转型。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推动公共领域用车新能源化,推动重点行业能效技术创新。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3.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推动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管环保、管生产管环保、管行业管环保”的要求。强化生态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推动形成大生态、大环保格局。
(二)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4.以“双碳”目标牵引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廊坊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工业、建材、交通运输等分领域分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和科技、碳汇、财政等碳达峰碳中和保障方案,初步构建“1+N”政策体系。
5.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落实碳排放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区域削减等要求。积极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依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大力推行绿色制造,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三)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6.推进城市供热结构优化调整。持续巩固已完成关停整合燃煤、燃气供热锅炉工作成效,稳妥推进全市剩余50台燃煤锅炉替代整合工作。完善农村地区清洁取暖长效运行机制,常态化开展清洁取暖设备运行、维护等工作。持续开展采暖季散煤复燃监督检查,强化散煤销售、运输、储存全链条检查,严防散煤复燃。
7.提升产业集群管理水平。坚持分类施策、一群一策,通过搬迁入园、就地改造提升等措施,持续推动家具制造、包装印刷、塑料制品、人造板等行业8个重点涉气产业集群开展升级改造,提升企业环保治理水平。完善动态管理机制,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
8.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建立健全挥发性有机物管理台账,开展简易低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推进包装印刷行业水性油墨全面替代,推广木制家具、钢木家具行业使用水性漆。强化石化、化工、涂料行业泄露检测与修复,严格执行“动4静2”管理要求。
9.加强柴油货车监管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加强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及集中使用地和停放地入户检查。对全部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常态化编码登记管理,完善低排放控制区范围,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测。
10.加强油品储运销环节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行为,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追溯不合格油品来源。开展重型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油箱油品质量抽测,对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安装运行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做到全覆盖。
11.狠抓大气扬尘污染治理。严格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聚焦施工工地、线性工程、裸露地块、闲置场院、工业企业厂区、平交路口、城乡道路、露天停车场、城乡结合部9个重点区域,深入实施“九尘共治”,严格管理标准,明确责任分工,逐级传导压力,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全域控尘。
12.强化露天焚烧管控。强化秸秆生物质综合利用,加强城区生活垃圾清运,严格户外焚烧垃圾行为监管。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不断完善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运用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巡航等手段,提高火点监测精准度,提升火点发现能力,全力压减露天焚烧火点数量。
(四)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13.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坚持“三水”统筹,推动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环境质量稳定提升、水生态恢复取得扎实成效。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推动潮白河、鲍邱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坚持精细化管控,用好“人防+技防”巡查机制,持续改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
14.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巩固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设施运行效果,开展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常态化排查整改,健全完善工作台账和管护制度,对不正常运行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照“整改提升一批、完善改造一批、调整退出一批”有序推进设施整改,严格落实生活污水处理替代措施,严禁生活污水未经有效处理集中排放。
(五)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15.强化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和安全利用。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国家、省下达任务。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进实施国家、省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优先监管地块实施污染管控比例不少于75%。
16.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健全完善常态排查、源头防控、系统治理闭环工作机制,动态更新农村坑塘沟渠清单和农村黑臭水体监管清单,巩固拓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成果,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17.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措施。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健全畜禽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指导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做好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和农村坑塘、沟渠造成水体污染。
(六)切实强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18.加快城市雨污分流改造。持续开展雨污混接、错接排查整治,加快完善城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着力解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加强雨污水管网运行维护,定期进行管网清淤,同步进行管网检测,对错接、混接管道进行改造,对缺陷部位进行修复,全方位多举措减小雨污混排污染隐患。
19.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再生处置场所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建筑垃圾处理能力,科学谋划和布局建筑垃圾处理场所建设,补齐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短板,健全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链条监管体系,持续提升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20.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切实提高垃圾收集、转运效率。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排查整治,及时清理违规堆放垃圾,定期开展复核,杜绝问题反弹。开展垃圾填埋场积存渗滤液全面排查整改,按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
21.强化固废危废监管。建立固废信息统计制度,落实一般工业固废管理台账等信息化管理,提升固废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水平。加强危险废物风险防控,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违规行为。统筹抓好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提升污泥处置企业实际处理能力,严格落实污泥储存规范要求,强化处置利用闭环管理。
(七)切实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22.推进生态治理和保护。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强化“三区三线”管控制度落实,落实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持续实施重点区域绿化攻坚。
2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地监管。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协调联动,扎实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基本摸清调查区域内生物多样性资源状况。
(八)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24.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和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强化执法队伍大练兵和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水平。
25.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效能。加强与京津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提升区域协同治理水平。切实做好空气站、水站运维保障,全面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持续加强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管理。
三、具体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整改工作实行台账管理,严格执行五级签字销号制度。按照分级负责要求,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廊坊)承担反馈问题整改和自查初验工作;市直有关部门承担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的同时,负责本行业领域整改工作的调度推进、督促检查、业务指导,对重难点问题做好“上下沟通”和“左右协调”,并对县级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核查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统筹调度,加强研判分析和日常督导,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跟踪问效。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问题仍然突出的,予以通报、约谈。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核实,逐一厘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做好信息公开。将本方案和整改情况及时通过市内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建立市县两级宣传联动机制,大力宣传整改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主动回应关切,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