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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中院上下联动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近日,廊坊中院调解庭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从“互不相让”到“当庭履行”,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在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上诉案件中,廊坊中院调解庭承办法官通过二审审理发现,双方当事人情绪对立、互不相让,不能一判了之,于是决定采取更为稳妥的调解方式来化解双方矛盾。为找准案件突破口,二审承办法官联系该案一审承办法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并多次与当地乡镇、公安交警等部门沟通,深入基层村街全面了解情况,协调多方力量共同参与调解。
在前期工作取得一定效果的基础上,承办法官与法官助理到一审法院基层法庭,就近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耐心释法明理和思想疏导,双方当事人逐渐打开心结,消除了对抗情绪,一审被告当庭向一审原告支付了1.8万元赔偿款,双方纠纷就此得以彻底化解。
该案件的成功调解是廊坊两级法院上下联动以及多部门协同助力的结果。廊坊中院将锚定年度工作目标,坚持创新发展“廊坊经验”,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和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努力提高案件调解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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