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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规范消费品“以旧换新”价格行为

2025年02月21日 来源: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 作者: 字体:  

河北经济日报讯(记者郑建卫)2月20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承办单位发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要求各单位在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中,价格合规,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

依法依规诚信经营。承办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手机等数码产品承办单位要严格做好参加活动商品的价格公示工作,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要明确标示参加活动商品在商务部门备案的价格,不得虚构备案价格,参与活动商品标识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手机等数码产品承办单位在以旧换新活动中,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对产品临时提价、虚假折价减价;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以旧换新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自觉纠正不规范的价格行为,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对以旧换新活动中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违规线索,欢迎广大消费者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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