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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法院:多措并举做好破产审判工作
2024年以来,三河市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工作在完善市场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4年以来,该院共收到8件破产申请审查案件,新收破产案件6件,审结破产案件6件,新收强制清算案件1件;另有4件破产清算、1件强制清算案件均在有序审理当中。
聚焦“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三河市法院始终将破产审判工作置于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环节,从宏观战略高度予以安排部署,纳入法院全年工作规划,制定详细的目标任务与实施路径,确保每一项破产审判任务都紧密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这一核心目标展开。同时,定期组织干警开展政治学习与业务研讨活动,明确破产审判工作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激励干警以高度的使命感与敬业精神投身破产审判实践。
该院精心挑选民事审判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精湛、综合素质过硬的法官组建专业的破产合议庭,实现破产案件审理专业化、规范化与集中化管理。充分利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法官工作平台、管理人工作平台,及时、准确地录入在审案件的债务人信息、重整计划草案、各类法律文书等,为社会各界提供便捷查询服务,吸引更多潜在的重整投资人关注破产企业,为企业引入战略资源拓宽渠道。积极借助案件管理系统、网络查询、执行查控系统等信息化工具,为破产审判工作提供强大的数据支持与技术保障,实现破产审判工作数字化转型与精细化管理。
三河市法院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作,联合多家单位共同出台《关于构建政府与法院常态化统一协调机制推进企业破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在联动机制运行过程中,三河市法院与有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破产审判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在破产企业的税务处理方面,与税务部门密切配合,就破产重整过程中的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税务债权申报与确认、资产重组税务处理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与协商,制定出符合法律规定与企业实际情况的税务解决方案,减轻破产企业的税务负担。在企业信用修复问题上,与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协同发力,探索建立破产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三河市法院全面推行破产审判案件在线办理模式,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起涵盖立案、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资产处置、重整计划执行等全流程的在线办理平台。通过流程优化与信息化手段的深度融合,破产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大幅缩短,审判质效显著提升,有效降低了破产制度运行的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