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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累计实施改造老旧小区934个惠及居民13.02万余户
近日,记者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4年,我市完成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9个,改造总建筑面积57.75万平方米,惠及居民5787户,总投资金额约3.3亿元,现已全部完工。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实施改造老旧小区934个,涉及居民13.02万余户,补上了一批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提升了居民居住环境和城市形象。
今年,我市老旧小区改造以全面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和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为目标,从安全问题、居住功能、环境治理三方面重点推进。改造过程中,在做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基础上,重点做好整治架空线路、提升安全防范水平、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推进加装电梯等工作,实现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的跨越。
我市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资金筹集渠道。加大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设立专项改造资金,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的信贷支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运营机构等社会力量以投资、参股、合作等方式参与改造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我市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全过程质量监管,把好质量和品质关。在每个小区改造前,组织专业设计团队深入小区进行实地勘察,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和建议,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和居民需求,量身定制个性化的改造方案。同时,注重保护小区原有历史文化风貌和特色,避免大拆大建,实现改造与传承相结合。依法依规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丰富经验的施工、监理单位,确保施工队伍和监理人员具备专业能力和良好信誉。改造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同时邀请社区居民代表、街道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等共同参与,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价,保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质量和品质。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最终目的是让居民满意。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我市坚持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积极发动居民参与,切实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从改造方案的制定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再到竣工验收后的长效维护管理,广泛征求居民意见,让居民全程参与其中。“老旧小区改造让我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居住环境得到极大改善,生活品质显著提升。我们真正享受到了城市发展的红利。”根据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居民意愿统计系统数据显示,已改造完成的老旧小区居民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