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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深入推广实施“举报奖励”制度 筑牢安全生产全民防线

2024年12月16日 来源: 《廊坊日报》 作者: 记者 吴琼 字体: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通过全方位宣传、多渠道受理、强化安全生产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助推监管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管理能力、操作技能及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截至11月,全市共受理安全生产举报案件1944件、经查属实766件,举报安全生产隐患1279件、经查属实268件,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662件、经查属实498件。

自2022年《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今年2月,市委主要领导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情况的通报》上作出批示,要求我市的安全生产举报工作要见实效。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安全生产举报处置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举报接收、受理范围、核查督办、审核反馈、举报奖励、档案管理等工作要求。

“我们把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作为日常工作重点,实施专班负责、专人推动,有针对性制定问题解决措施,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举报第一时间受理转办、核查取证、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和兑现奖励,确保举报事项处理精准、办理高效、反馈及时、奖励到位、群众满意。”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巍介绍,“在投诉相关举报受理、交办后,市安委办会迅速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到现场核实情况,对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按要求整改。经核查属实的,市安委办根据举报的内容、性质和核查反馈情况,参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标准》给予举报人奖励。”

畅通举报渠道,方便群众监督。市应急管理局推广应用了“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等多种举报投诉渠道及有奖举报奖励政策,完善了举报受理范围、举报途径、举报要求、举报奖励政策等内容,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关键要除“根”。今年10月1日,市安委办印发了省安委办制定的《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工作措施》通知,积极引导企业做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后半篇文章”,不只是拘泥于一奖了之、一改了之,而是通过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推进台账,把每项工作具体化、量化到生产全过程,以精细化的管理实现精细化的行为,从而形成制度体系,解决苗头性、根源性问题。通过层层落实、全员参与实现人人实践、人人担当、人人安全、人人成长,从根本上减少和防止安全生产事故,极大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重奖”安全生产举报人的同时更要“重讲”安全生产工作。据杨巍介绍,市应急管理局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贯穿到全年始终,把“举报奖励”制度纳入培训大纲之中,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指导。通过分行业、多频次、小批量全覆盖的培训形式进行分级分类实施培训,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以及工商贸等行业,邀请安全专家逐县逐行业开展培训工作。针对优化培训内容,增强针对性、实用性,授课过程中穿插大量生产安全典型案例进行解读剖析,不断警醒县乡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自身职责。

截至目前已完成五轮培训,目前正在开展第六轮。共培训县乡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3184人,企业4521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7921人。在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三类人员”培训中,按照分级分类组织实施的原则,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专题培训334次、培训21250人,开展一线作业人员培训1562次、培训47805人;督促企业开展内部自主培训2929次、参训137165人。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社会共治,人人尽责。为强化企业自主培训,提升一线员工素质,我市印发了相关通知,要求市县两级积极组织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工商贸等企业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确保从业人员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操作技能及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一线员工身处安全生产‘第一现场’,最了解所操作的设备、所处的环境,是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关键主体。” 杨巍表示,强化企业自主培训,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就是要充分调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双方积极性,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营造浓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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