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动态
霸州市多举措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024年以来,霸州市凝心聚力,强力攻坚,多措并举,继续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坚决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大力实施VOCs治理。开展VOCs治理专项攻坚行动,大力推进工业源无组织排放和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完成低效设施淘汰项目366个,无组织治理项目33个,末端提升改造项目31个,深度治理项目6个。组织2家重点化工企业开展2轮次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
有序推进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按照重点行业创A标准,积极指导企业研究制定“一企一策”创A方案,强化入企帮扶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创A难题。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已完成创A,霸州市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正在进行烟气提标改造,创A工作有序推进。
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严格执行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相关规定,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进行全面排查,严防不达标车辆驶入。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抽测。截至目前,共完成2224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严格管理重点用车单位,督促重点用车单位履行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清洁运输方式要求,不断完善门禁监控系统建设,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强化进出场车辆电子台账动态管理。目前,我市17家重点用车单位已全部安装门禁监控系统。
科学精准应对重污染天气。制定《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实行“一厂一策”差异化管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实施驻厂包联,责任到人。精准调控造纸、平板玻璃、垃圾发电等行业企业运行负荷,减少本地污染物排放,实现源头控制和末端治理协同增效,全力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
加强露天焚烧管控。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台、公众号、村街大喇叭、宣传车等进行全方位宣传。加大巡查管控,全面压实网格责任,充实力量,对田间地头等重点区域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管控。加大处罚力度,对每个火点坚决处罚、训诫到位,问题严重的进行拘留,形成震慑作用。
截至11月24日,霸州市PM2.5浓度同比下降2.5%;PM10浓度同比下降24.76%;O_3浓度同比下降11.11%;NO_2浓度同比下降12.82%;年度综合指数同比下降14.00%,在廊坊市排名第1;优良天223天,同比增加20天,重污染天4天,同比减少10天。环境空气质量与去年相比大幅改善。
下一步,霸州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通过强化重点区域管控,人防技防相结合,科学施策、精准治霾,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同时,落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全面加快推进VOCs治理、重点行业整治、机动车污染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