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2024年廊坊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评审机构询价比选的公告

2024年08月30日 来源: 市发改委 作者: 字体: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2024年廊坊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
评审机构询价比选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健全我市科技创新体系,高质量做好2024年廊坊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通过综合比选的方式选定2024年廊坊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评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事项

1.项目名称:2024年廊坊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评审服务

2.采购需求:

按照《廊坊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修订)》要求,组织对14家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初步评审,并组织对通过初评和涉税审查的企业技术中心进行现场考察和专家评审,形成评审结果。评审机构聘请的有关专家所在业务领域至少应包括软件与信息网络业、生物医药健康、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技术经济等。

3.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最高限价: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申请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无效。

4.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日起—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

2.申请人应为具备相关业绩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具备评估等级为4A级及以上的社会组织;

3.申请人应具有涵盖专业领域较多的专家库资源,其中行业专家、经济专家应具备相应职称、执业资格或学历要求。

三、申请要求

1.申请人应在公告要求截止期限内,按照要求将比选材料发送指定电子邮箱,超期视为无效。

截止日期:2024年9月3日17:30

比选邮箱:lffgwgjsk@126.com

2.比选文件包括:①报价函(详见附件1);②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④项目方案说明加盖公章(包括对项目理解分析、完成项目的工作思路和计划等);⑤专家库明细表及专家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申请人未按照以上要求递交比选文件,我单位将视同无效申请。

四、比选评分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在公告截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比选会议,并将比选结果于当日通知各比选单位。

评分标准:

评分满分为100分,包括4个评分子项,具体说明如下:

1.报价得分,权重10分。报价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2.资质实力,权重35分。参加比选单位应提供不超过7名从事前述相关领域研究的专家名单,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得5分,具有副高级职称得4分,具有研究生学历得3分,相同或相近专业按最高职称仅统计一次,没有不得分。(备注:本项分值最高得35分,须提供职称证或学历证,否则不得分)

3.业绩得分,权重35分。根据参加比选单位提供的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或立项等时间为准)承担的相关评审、评价、工程咨询等服务,每提供一个服务合同得7分。本项最高得35分,总分超出后按最高分计算。(备注:需提供合同首页及盖章页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4.项目方案说明得分,权重20分。根据参加比选单位申报材料内容评分,综合分析比选单位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审熟悉程度、政策研究理念、计划安排等内容。打分标准分为三档:优秀16-20分;良好12-15分;一般0-11分。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66号

联 系 人:唐  琪 联系电话:0316-2316029(工作日:上午8:30-12:00,8月30日下午2:30-5:30 9月1日以后下午1:30-5:30)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

报价函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我单位就2024年廊坊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评审提交报价文件,并同时宣布愿意遵守下列条款:

1)承认和愿意按照《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2024年廊坊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评审机构询价比选的公告》及合同中各项规定和要求,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所提供的服务完全满足贵方要求。

我单位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技术要求:我单位所提供廊坊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评审充分体现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

2)愿意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3)如果我单位为成交供应商,我们将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和报价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公告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方的报价文件有效期为:报价截止后30天。

6)我单位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原文件下载: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2024年廊坊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评审机构询价比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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