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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三个立足”探索乡村治理工作新格局
近年来,文安县紧盯群众关切的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问题,构建全新乡村治理格局,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立足于“强”,夯实乡村治理基础。聚焦治理薄弱环节和居民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依法设立委员会,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完善治理督导督办工作机制,由政法部门牵头对“群众说事、干部解题”工作、综治中心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等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进行综合评估,推进基层治理工作高效开展。结合村“两委”换届,确保把政治过硬、品德良好、文化程度高的优秀青年选入村(居)调委会,壮大村(居)人民调解员队伍。目前,文安县共有村级调委会381个、居民调解委员会6个,各类基层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339名,实行村级矛盾纠纷隐患“一对一”精准调解。
立足于“精”,打造县乡村调解新模式。全面开展组织机构、调解程序、调解文书、工作制度、台账资料、纪律要求等规范化建设,推动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向医疗、交通、婚姻家庭、知识产权等领域精准扩展,满足群众多元化解纠纷隐患需求。目前,全县共有乡镇调委会13个、乡镇级婚姻家庭调委会14个。同时,建立专业调解队伍,在县级层面建设行业专业调解组织16个、个人品牌调解室4个、律师调解室5个,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全覆盖。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律师接待室,由律师调解员专门负责接待群众及调解工作,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2件、法律帮助案件755件,解答法律咨询1998人次。
立足于“稳”,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选派干部、律师轮流参与接访工作,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合理合法的诉求,用通俗易懂的“法律语言”为群众答疑解惑,并指明法律程序。针对不合理诉求,以群众听得懂的“法律语言”进行疏导和解释,引导其依法合理维权。在各乡镇成立“综治—法庭—司法所”一体化办公室,联合打造司法确认、化解问题矛盾“绿色通道”,为当事人“案结事了”提供便利。通过抓早抓小、法理情相结合等方式,依法及时就地化解,切实把风险隐患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联合化解工作室,将大量治安问题矛盾化解在基层。近年来,共排查出各类问题矛盾4741件,化解成功率达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