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动态
我市持续加大孤困儿童生活保障力度
健全工作体系 提升服务水平
今年1月25日,市民政局联合14部门印发《廊坊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5月30日,我市印发《关于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润心伴成长 同心护未来”主题活动的通知》,持续强化孤困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截至目前,全市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750元,社会散居孤儿为每人每月16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为每人每月1440元,有效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权益。
深入实施助医助学项目。持续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累计为孤困儿童减免医疗费用27.73万元,发放助学金43.23万元。同时,于2024年初与中国人寿廊坊分公司签订保险赠送协议,为全市199名孤儿和43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赠送意外伤害、住院、重大疾病等保险服务,进一步减轻孤儿医疗负担。
持续加强儿童走访帮扶。在全市范围内定期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等特殊儿童群体排查工作,建立健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将乡镇(街道)作为排查责任主体,以村(居)为排查单元,逐户排查、逐项比对,保障排查采集信息全面精准。通过定期开展全覆盖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孤儿199名(含社会散居孤儿134名),困境儿童7047名(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32名)。
持续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全市2家儿童福利机构均已协调相关医疗机构,为院内儿童就诊开通绿色通道,儿童基本医保已实现“应参尽参”;廊坊市社会福利院医务室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此外,廊坊市社会福利院被市残联认定为二级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对37名病残儿童均进行康复评估,制定“一对一”康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有效开展心理关爱服务。今年以来,市县两级福利院邀请专业人员为孤残儿童开展心理测评、心理辅导、情绪疏导、心理慰藉等专业心理关爱服务,共开展活动5次,受益儿童42名。通过一对一心理辅导,深入了解每个儿童的具体情况,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心理支持。
全面强化教育权益保障。廊坊市社会福利院联合廊坊市特殊教育学校在院内设置特教班,安置不便于在院外就读的26名儿童在特教班就读。目前,6周岁以上非重度残疾儿童均取得普通中小学或特殊教育学校学籍,同时开设幼儿班,由取得教师资质的专业幼儿教师对学龄前儿童进行教育。
优化实施成年安置政策。廊坊市社会福利院对具备回归社会所需能力的超龄儿童,采取社会化安置,近三年来,安置超龄儿童5名;对不具备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按照特困人员标准从儿童部安置到院内孤残福利部生活。三河市孤儿院目前已有10名超龄儿童在不同领域实现就业。
持续强化未保中心及站点建设。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共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0个;全市共建立乡镇(街道)未保工作站120个,覆盖率100%;建立村(社区)未保工作点2392个,覆盖率67.13%。
不断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全市共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22名,村(社区)儿童主任3579名。统一印发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入户走访记录和动态跟进工作。今年4月份,我市组织开展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示范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儿童工作队伍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