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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19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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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07月29日

一、起草背景:

我市制定的《廊坊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自由裁量基准》(2014版)于2014年开始实施,至今实施近5年,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部分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因此拟定了规范性文件《廊坊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19版)。

二、起草过程及措施:

1、制定依据:广泛征求廊坊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专家意见,在此基础上,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结合我市生产实际,参照《廊坊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14版)内容。拟定了《廊坊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2019版)。

2、征求各县(区、市)监管部门意见:我局在2019年5月20 日下发了关于征求《廊坊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行政处罚自由基准(征求意见稿)》(2019版)修改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按照本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管情况,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将修改意见加盖本单位公章,反馈给市农业农村局。经过征求意见后,各县(市、区)均将意见反馈到我局。

3、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我局于2019年6月7日通过公众网站“廊坊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执法公示”栏目公示了“关于廊坊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2019版)”公示了裁量基准的具体内容及公示时间、联系人员、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公示时间为15天。

三、征集意见汇总:通过分别向本市县级相关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大家对本次制定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均予以认可。

至此,我局对本规范性文件已完成相应征求意见及汇总。并通过了法制审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