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申报的公告
为加强全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管理,充分发挥重点单位在气象防灾减灾中的作用,进一步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我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廊坊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认定规则(试行)》,请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积极申报。
联系电话:2021679 传真:2286153
廊坊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
为加强全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管理,充分发挥重点单位在气象防灾减灾中的作用,进一步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我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廊坊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认定规则(试行)》,请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积极申报。
联系电话:2021679 传真:2286153
廊坊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