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平稳运行有保障
社保基金平稳运行有保障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5万亿元
5月1日正式实施后,我国降低社保费率进展如何?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性是否有保障?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具体怎么干?在19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社部副部长游钧、财政部资产管理司司长陆庆平介绍了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实际减费达1288亿元
“目前降低社保费率各项工作进展顺利,降费措施逐步落实到位,成效初步显现。”游钧说,降费政策的红利正转化为实体经济发展动力,不少企业将降费减少的缴费用于企业发展和职工福利,有效稳定了就业岗位。
在养老保险方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29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部降至16%;单位缴费比例低于16%的浙江、广东两省,以及个别城市,今年费率仍保持不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均已降至16%。
在工伤和失业保险方面,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明确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符合条件的25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宣布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此外,各省份都结合实际调整了缴费基数政策,以本省份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并明确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省份全口径工资的60%至300%之间自愿选择缴费基数。同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保费保持征收体制不变。
“5月份政策实施以来,企业反映总体是好的,认为公平、直接、有效,各类企业普遍受益。”游钧说,上半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保险减费达1288亿元。其中,1—4月执行阶段性降费政策,共减费526亿元,5—6月执行综合方案,减费达762亿元。
游钧表示,6月份以来,各省份正在逐步调整缴费基数口径,下半年,降费减负的效果将进一步增强。“我们完全可以实现全年共减轻社保缴费3100亿元的目标。”
今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企业养老保险的预算资金达5285亿元
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后,部分地区基金收支压力加大,能否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游钧再次给予肯定的答案。“我们一定能够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仅当前能确保,长远也一定能确保。”游钧说,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这是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初心和使命,也是党和政府的承诺,更是社会保险工作的“底线”和“红线”,绝不能突破。
社保基金运行也呈现平稳态势。1—6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入1.9万亿元,支出1.6万亿元,当期结余3000亿元,6月底累计结余超过5万亿元,可满足18个多月支付。在确保养老金发放的基础上,今年我国还进一步提高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目前有23个省份养老金调整已经到位。
同时,为应对可能到来的挑战,一系列“组合拳”已经打出:
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力度进一步加大。今年,中央调剂比例将提高到3.5%,全年跨省调剂资金规模近1600亿元,将进一步均衡地区之间的养老负担,加大对部分基金收支压力较大省份的支持。同时,省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确保基本养老金发放和弥补基金缺口的责任,对特殊困难省份,中央将通过适当方式加大支持力度。
各级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投入力度继续加大。今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企业养老保险的预算资金达5285亿元,同比增长9.4%,部分地方财政也相应做出了资金安排。
战略储备基金进一步做大做强。目前,我国已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作为战略储备基金,基金规模已达到2万亿元左右。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持续推进。通过研究完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加强养老保险支出管理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增强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
游钧同时强调,社保费率降低后,企业和职工参保门槛降低,更多的企业和职工将被纳入到社保制度中,养老保险基金的“蛋糕”将越做越大,形成制度的良性循环。
国资划转社保不改变现行国资管理体制,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今年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作为壮大战略储备基金的重要手段之一,目前这项工作进展得怎么样了?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规定,划转的对象为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
“目前,中央层面已经完成两批24家企业的划转工作。”陆庆平说,近期还将对35家中央管理企业实施划转,划转完成后,预计中央层面59家企业划转国有资本总额将达6600亿元左右。
地方层面,浙江、云南两省已开展划转试点,其他省份也相继开展了划转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企业情况摸底排查、制定实施方案、选择承接主体等,为下一步实施划转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人社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等有关部门,全力推动全国划转工作。”陆庆平说,国资委和财政部将分别做好中央管理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股权划出工作,督促企业及时办理产权变动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社保基金会将扎实做好中央企业股权接收工作,并保证接收股权的集中持有和单独核算,接受考核监督。
对此,有人提出疑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否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陆庆平解释道,所划转的企业国有股权,是指各级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包括财政部门、国资部门等持有的国有股权。对于企业而言,是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的改变,属于国有股权的多元化持有。划转不改变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作为长期财务投资者,主要通过股权分红获取收益,不干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也不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记者 李心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