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为持续深化全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营造更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5年7月,国务院部署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以来,我省积极探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建设全省统一的抽查工作平台、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等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2016年11月在全国率先建成全省统一的抽查工作平台,实现了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执法人员“四个全覆盖”和部门联合抽查结果全公开;2017年初,省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政府主导、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市县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
同时,作为一项全新的监管方式,我省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定位、适用范围、与重点监管等其他监管手段的关系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全省统一的抽查工作平台以及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还不能完全满足部门联合抽查工作需求;随机抽查中监管责任边界的界定还没有明确。
2018年6月28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对于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减少监管中的重复、烦苛和自由裁量权,增强对市场主体的威慑力,具有重要作用。因此,省政府出台《实施意见》,指导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助推全省“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提出: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以公平公正公开为遵循,以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失信惩戒最严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为目标,加快健全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工作目标”部分,本着扎实推进、保持先进的原则,提出了全省2019、2020年年度目标和2022年底总体目标,确保如期、力争提前高质量完成国务院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从完善全省随机抽查工作平台建设、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抽查检查实施机制以及科学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加大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力度、提高随机抽查的靶向性、严密防控风险隐患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国务院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概括地讲,一是对优化升级省级抽查监管工作平台,规范抽查计划编制、名单抽取匹配、结果公示归集等抽查检查程序,以及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的抽查平台与全省统一的抽查工作平台对接等,提出具体要求,以满足部门联合随机抽查需求,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二是对检查对象名录库组成要素的一致性,以及对应部门职责建立相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分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分库等,提出具体要求,为部门联合抽查的常态化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对各级制定年度抽查计划的工作程序、计划组成要素、完成时限等,进一步作了规范。四是落实国家提出的将随机抽查事项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并设定不同的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等制度设计,以实现随机抽查与现有的专项检查、重点监管、全覆盖监管等方式的有机统一。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厘清责任边界、加强宣传培训等三个方面明确了具体保障措施。其中,“厘清责任边界”相关表述,在压实监管责任,对不作为、乱作为严格依法依规问责追责的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