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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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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省政府门户网站 2019年01月16日

2018年12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19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围绕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2018年11月8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通知》。2018年12月29日,经省政府领导同意,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二、主要内容

《通知》聚焦消除各种壁垒和束缚、加大对外开放、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推进减税降费、推进产权保护、强化监管等6个方面内容,共提出26条政策措施。

一是消除各种壁垒和束缚,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放宽社会资本市场准入,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清理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切实履行政府承诺。

二是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推动外商投资和贸易便利化。主要内容包括营造外商投资公平市场环境,大力支持外商投资,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和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压减出口退税办理时间。

三是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主要内容包括推行“一网通办”,推行“只进一扇门”,推行“最多跑一次”,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3+1”政务服务协同。

四是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提升企业获得感。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好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清理规范收费行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压减涉企保证金和规范社保费收取。

五是着力推进产权保护,为创业创新保驾护航。主要内容包括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六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自由裁量权。

三、保障措施

《通知》主要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抓好督促落实等3个方面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意义的深刻认识,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确定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管,细化分解任务,切实消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种障碍,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动力。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多渠道听取各方意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企业诉求,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关注的重难点问题,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是抓好督促落实。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常态化督促落实机制,健全完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制度,公开曝光营商环境反面典型案例,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