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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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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省政府网 2018年08月13日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的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开启了中国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新篇章。以“一带一路”倡议为指引,我国先后出台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我省作为工业大省,具有完整的产业体系和突出的产业优势,近年来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落实李克强总理提出的河北打造国际产能合作新样板的指示,大力开展境外投资,带动相关产品、技术、服务“走出去”,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一批重点项目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生根发芽。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河钢斯梅代雷沃钢厂视察,极大地激励了全省上下开展国际产能合作、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决心和信心,该项目已经成为中国与塞尔维亚乃至中东欧国家合作的成功范例。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对外开放的意见》(冀发〔2018〕18号)要求,发挥我省产能优势,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国际产能合作持续有序健康发展,促进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实施方案》。

二、主要思路

(一)明确目标,积极打造新样板。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的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落实李克强总理提出的河北打造国际产能合作新样板的指示,以国际产能合作服务于全省开放大局,以引导境外投资规模、质量稳步提升,境外产业聚集能力逐步增强为目标,全力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

(二)发挥优势,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发挥我省装备及技术优势,围绕我省钢铁、水泥、玻璃等十大重点行业,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带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及设备、技术“走出去”,提升基础设施“硬联通”和经贸合作水平。

(三)突出重点,明确两条主线。面向“一带一路”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两条主线开展合作。在发达国家,以并购高新技术等先进要素为重点,获取技术、研发能力、品牌、销售渠道等关键性要素,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并联合开发“第三方”市场。在新兴市场国家,以我省优势产业境外绿地投资为重点,积极开拓市场,推动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当地工业化水平,持续增强共建“一带一路”的国际感召力。

(四)强化服务,做好境内境外“两篇文章”。在境内,深化部省合作机制,为企业“走出去”搭建信息、融资、信保、风险防控等综合服务保障平台。在境外,依托省内龙头企业,开发建设产业配套、上下游衔接、具有明显带动作用和聚集效应的境外产业园区(海外仓),创新境外合作方式,鼓励企业“抱团出海”。

(五)分类管理,加强境外投资活动指导。以境外投资活动分类管理作为基本原则,划分为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对鼓励开展的境外投资,为企业创造更加良好的便利化条件。对限制开展的境外投资,引导企业审慎参与。对禁止开展的境外投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严格管控。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指出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是打造国际产能合作新样板、培育我省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必由之路。到2020年,全省境外投资中方投资额力争达到50亿美元,境外投资质量、产业聚集能力、国际产能合作样板作用逐步提升。

第二部分,重点行业及区域。聚焦我省钢铁、水泥、玻璃等十大行业,结合产业优势,谋划重点国别区域,政府做好引导和推动工作,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在每个行业中选取了几个有代表性、前期工作较好的项目作为工作抓手,以期发挥示范作用。

第三部分,重点工作。把打造境外产业园区作为探索推广“龙头企业+产业园区”发展模式、“友好省州+”及“境外央企+”合作模式的抓手,发挥好我省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外交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外管局的合作关系,创新多种境外合作方式,激发民间活力,同时做好风险防范。

第四部分,支持政策。落实国家政策,按照部门职能分工更好地指导全省境外投资工作。统筹使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及扶持企业“走出去”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对我省“一带一路”重点项目给予更多支持。

第五部分,服务保障。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提供综合配套服务、拓宽融资渠道、精准组织对接洽谈、完善信保平台、做好信息服务、建立重点企业项目库等7方面内容。发挥我省境外投资工作领导小组等相关协调机制职能,为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