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民生投入 增进民生福祉
上半年,永清县民生支出完成11.9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
今年以来,永清县统筹各级资金,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教育、文化、就业等民生投入。上半年,全县民生支出完成11.9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
在教育发展上,预算安排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3349万元,保证中小学校正常运转;安排资金668万元用于中小学教学楼及附属工程、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改善;安排107万元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解决其养老问题;安排221万元用于各类学生资助。
在文化事业上,投入资金519万元,重点用于各类文化演出和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文物保护维修等,丰富农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在社会保障上,投入资金21218万元,重点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低保、抚恤补助、就业补助等政策。
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引进上级涉农资金16485万元,助力农业经济发展。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529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10万元,相关部门正组织落实;投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810万元,用于农业产业扶贫等项目,持续激发脱贫村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投入1783万元实施“一事一议”项目。
在公共交通上,争取上级资金702万元,实施“四好农村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工程。
在污染防治上,争取中央资金1160万元,用于企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排放改造等项目。
在老旧小区改造上,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68万元,涉及3个改造项目,改造面积1.55万平方米。
下一步,永清县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督促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着力解决群众关切问题,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