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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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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廊坊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2025年03月26日

一、为什么要修订《管理办法》?

市数据局在2024年机构改革成立后,承担了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政务应用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的职责。根据推动政务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建设,把好信息化项目“一头一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保障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信息化项目建设更加科学、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参考雄安新区、石家庄、沧州、保定等地出台的政策法规文件,对原《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二、《管理办法》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修订的《管理办法》共分为5章节45项条款,在2021年4月16日印发的《廊坊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廊政办字〔2021〕27号)基础上,修改13项条款,增加2项条款。主要增加市数据局在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中的工作职责,并对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分工进行调整,结合廊坊实际,细化了部分内容。

三、《管理办法》的修订有什么重要意义?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围绕推动政府信息化基础设施集约建设,加快整合信息系统、破除“信息孤岛”、推进数据开放共享等方面作出新的规定。新的《管理办法》从我市实际情况出发,调整部门工作职责,优化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审批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同时,着力推动政务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建设、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有效提高信息化资源利用率;尤其,将数据部门列入项目管理工作体系,用数据赋能政府信息化,提升了数据作为要素的乘数效应,最大限度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相关政策文件:廊坊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