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燃气开水炉采购的公告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燃气开水炉采购的公告
我单位因工作需要,计划采购一台燃气开水炉。经研究,拟通过综合比选的方式对燃气开水炉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事项
1.项目名称:燃气开水炉采购项目
2.采购需求:燃气开水炉应含括前置过滤器、反渗透纯水机、燃气开水炉、保温水箱等相关设备;要符合现有的燃气安全使用标准;能效标准要大于90%;开水储水量要满足300人使用需求;产品设计使用年限要十五年以上。
3.预算金额:人民币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
最高限价:人民币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
响应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无效。
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和安装,质保期1年以上。
二、有意参加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有意参加报价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有意参加报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意参加报价单位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具体要求
1.有意参加报价单位应在公告要求截止期限内,按照要求将响应文件发送指定电子邮箱,超期视为无效。
询价公告截止日期:2024年4月15日24:00。
邮箱地址:lffgwjghqfwzx@126.com
2.响应文件包括:①报价函(详见附件1);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加盖公章;③资信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④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⑤项目方案说明加盖公章(包括对项目理解分析、方案编制的初步思路、工作计划等)。
如有意参加报价单位未按照以上要求递交响应文件,视同无效。
四、比选评分
市发改委将在公告截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符合要求的报价单位召开比选会议,并将比选结果于当日通知各报价单位。
评分标准:
评分满分为100分,有4个评分子项,具体说明如下:
1.报价得分,权重20分。报价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单位价格为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20分。其他单位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20。
2.资质实力,权重20分。根据参加比选单位提供的资质证明、企业简介、专家团队等进行评分。
3.业绩得分,权重20分。根据参加比选单位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相关业绩等,每提供一个给5分,最高不超过20分,没有提供不得分(同时提供相关合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4.项目方案说明得分,权重40分。根据参比单位(供应商)申报材料内容评分,综合分析参比单位对项目熟悉程度、方案研究理念、计划安排、售后服务等进行打分。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廊坊市新华路66号
联 系 人:邱明
电 话: 0316-2317006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1
报价函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我单位就燃气开水炉采购项目提交报价文件,并同时宣布愿意遵守下列条款:
1)承认和愿意按照《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燃气开水炉采购的公告
》中各项规定和要求,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所提供的服务完全满足贵方要求。
我单位报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
服务周期:5个工作日内完成燃气开水炉的设计和安装。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各项安全能耗标准。
2)愿意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3)如果我单位为成交供应商,我们将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和报价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询价函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方的报价文件有效期为:报价截止后30天。
供应商: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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