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中院聘任首届司法听证员
“在今后履职中,我们将始终坚守公正为民的初心和决心,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发挥好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参加司法听证活动,独立发表评议意见,助力司法化解诉讼纠纷,架起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3月7日,廊坊中院举办首届司法听证员聘任仪式并召开司法听证座谈会,10位司法听证员代表接受聘书,并围绕如何履职尽责以及如何深入开展司法听证工作等方面作了表态发言。
司法听证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组织当事人参照庭审程序进行陈述、举证、质证,邀请其他听证参与人参加并发表意见,倾听社情民意,查明案件事实,明晰法律责任,促进纠纷化解的庭外程序。司法听证工作对于拓展人民群众见证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范围,推动法院工作创新发展、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为探索司法听证的新思路,进一步规范司法听证员队伍,2023年11月29日,廊坊中院提出建设司法听证员库的新举措,向全市两级法院下发《关于选任司法听证员的通知》,明确选任条件标准任期和工作待遇,在全市范围启动法院司法听证员库建设工作,旨在选拔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和专家型人才,通过科学管理,依法参与听证,使司法听证工作进一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已经圆满完成司法听证员选聘及司法听证员库的建设工作,聘任包括法律型、社会型、专家型等各类司法听证员341人,其中,廊坊中院聘任司法听证员63人,任期3年。
接下来,全市两级法院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司法听证制度,坚持与时俱进,紧盯形势任务和群众关切,创新办案方式,深化司法民主,规范听证办案程序,灵活运用听证方法,促进司法大众化和审判专业化深度融合;坚持把人民群众朴素的价值观融入司法听证,让更多群众在亲身参与司法活动中,理解司法、信任司法、支持司法,真正赋予和彰显“廊坊经验”的时代内涵。